霞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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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27G/202201-00078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霞西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霞西镇全面推行田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11 发布日期: 2022-01-1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霞西镇全面推行田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1 16:15 来源:霞西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霞西镇全面推行田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霞西镇全面推行田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霞西镇全面推行田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目标。

(二)基本原则。坚持从严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坚持权责一致,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田长制”管理体系,健全分级保护、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制度。坚持奖惩并举,将“田长制”实施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并与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评价挂钩。

(三)总体目标。2021年底,建立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完善耕地保护监督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完成我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到2025年底前形成保护更加完善、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实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田长制”。以镇、村为责任主体,在宁国市田长制的组织领导下,建立镇、村两级完整的“田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

1. 组织形式。乡镇设立田长、副田长,分别由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担任,以村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村级设立田长,由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镇成立“田长制”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规划所,镇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 工作职责。镇级田长对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研究部署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村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及时处理耕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落实本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自查;负责组织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耕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辖区内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并督促落实查处和整改措施,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负责定期召集村级田长会议,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每季度向上级田长报告耕地保护工作及“田长制”开展情况;负责组织对下级田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村级田长对村辖区内耕地保护负总责。负责定期巡查辖区内耕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行为,及时向上级田长报告;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拆除、调解纠纷;负责对地块承包人、经营者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每月向上级田长报告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做好记录;自觉接受上级田长的监督检查。

“田长制”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承办相关会议、工作报告、信息报送等。

(二)以耕地保有量考核为手段,确保“田长制”落实到位。“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镇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田长制相关工作考核,真实反映“田长制”工作成效。

(三)以考核奖惩为导向,压实“田长制”责任。“田长制”管理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每年确定一定比例先进村、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田长制实施方案,落实党政同责,建立协调联动、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

(二)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田长制”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田长制”管理工作。加强巡查检查,确保及时发现违法违规乱占耕地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开展田长制工作宣传,向社会公布田长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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