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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01T/202204-0000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公安局2022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宁公发〔2022〕39号
生成日期: 2022-04-01 发布日期: 2022-04-01
宁国市公安局2022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2-04-01 21:51 来源:宁国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指挥中心、情报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交管大队、刑侦大队:

现将《宁国市公安局2022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41

宁国市公安局2022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会精神,为切实做好2022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办理实效,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22年,我局共主办人大建议3件、协办人大建议14件,主办政协提案6件、协办政协提案5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2年我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经研究,成立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高

副组长:胡忠、王永松、季凯、程新建、范新亚、徐殿平、王国林

员:指挥中心、情报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交管大队、刑侦大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程新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牵头负责建议、提案的统计造册、督促落实和资料收集等综合工作。

三、办理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各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切实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主动作为,细化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期、高效、优质完成。

(二)进一步明确标准。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对照工作标准,高效办理。一是“三个满意”即态度满意、过程满意、结果满意;二是“两个百分百”:即建议、提案领衔人见面率100%、办理结果答复率100%三是“三个层面”: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尽力解决;因条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有计划逐步予以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三)进一步提高质效。各承办单位要将承办工作与公安工作相结合,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求实效上,严把质量关,结合建议、提案的具体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基础数据,逐个制定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并抓好落实。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开门办理,通过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专题调研以及电话联系等多种渠道,及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准确掌握代表委员的意图,听取和采纳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做到提办双方的良好互动,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即:办前初访,在办理前与代表委员主动联系,了解建议提案的初衷,提高办理的针对性;办中走访,在办理中与代表委员协商沟通,达成办理共识;办后回访,办理答复后及时跟踪问效,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将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规范流程。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应与建议、提案领衔人充分沟通,在得到基本同意后方可印制答复文件进行答复。对第一次答复不满意的,要结合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进行第二次答复。对于主办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必须当面答复全体代表委员,请代表委员签署《办复意见表》。对于协办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当面答复建议提案领衔人,请代表、委员签署《办复意见表》。其他人员可以寄挂号信的方式书面答复。对于合并的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可以一并答复,也可以单独答复。

四、完成时限

1430日前,各承办单位要与代表、委员交流、互动、沟通完毕,并形成建议、提案答复初稿,经分管局领导审定签字后报送指挥中心。

2510日前,各承办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初次答复,并征求代表、委员们对建议、提案办理意见。

3520日前,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议提案办理意见修改完善,并进行第二次答复。同时,填写《征询市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意见表》《征询市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意见表》。

4527日前,各承办单位上交《征询市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意见表》《征询市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意见表》,同时通过市局《所队头条》栏目上报办理工作动态。

561日前,指挥中心将办理情况上报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并进行网上公开。

附件:

1、《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意见、建议公安局承办目录表》

2、《市政协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公安局承办目录表》

3、《征询市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意见表》

4、《征询市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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