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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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2年3月第5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31 发布日期: 2022-03-31
市场监管局2022年3月第5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2-03-31 10:28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宁国市江镇小吃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RXJG07 李光节 宁市监处罚〔2022〕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当事人宁国市江镇小吃店(李光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警告;
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复方甜味剂数量2袋;
3、没收违法所得48元;
4、处罚款5000元。
以上罚没合计5048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4800 2022/3/25 2099/12/31 2023/3/25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3/31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品鲜源汤包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TTH1Q0A 邱周龙 宁市监处罚〔2022〕8-3号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复方甜味剂1.5kg;
2、没收违法所得18元;
3、处罚款5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5018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1800 2022/3/25 2099/12/31 2023/3/25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3/31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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