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公管局不断规范代理机构市场运行,严控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提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
一是严格把关代理机构入口环节。通过现场走访、调研、多方联动等形式对人员配备和业务能力欠缺的代理机构进行约谈、整改、暂停代理业务等,整改后经公管局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代理市场承揽业务。
二是建立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机制。以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为基础,着重于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服务效率情况,对代理机构的综合素质、从业行为、社会信誉等进行月考核,提供至招标人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三是提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按“一标一评”的方式,进行招标代理信息披露,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执业资格、协调能力、服务水平、代理业绩、守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信息披露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同步披露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通过开展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工作举措进一步了解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进场交易整个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通过每月发布监管意见和代理工作提示,提醒代理机构做好易错、易漏、易出问题环节等重要事项,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学习、交流、业务大比武,不断提升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引导代理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实效和公共资源交易效率,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保障。(通讯员: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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