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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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开展宁国市常态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教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处非办〔2022〕4号
生成日期: 2022-03-25 发布日期: 2022-03-25
关于开展宁国市常态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教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10:41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单位:

为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行为,现决定自2022年起常态化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教活动。

一、活动目标

进一步扩大宣教广度和深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从源头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频发态势,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二、活动时间

自2022年起,常态化开展。

三、活动内容

按照“突出重点、面向基层、持久深入、重在长效”的原则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合理安排宣教内容,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一)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护好钱袋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宣传普及非法集资相关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如何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识别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三)宣传近年来查处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揭露非法集资惯用手段,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和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举报、支持打击非法集资。

(四)宣传非法集资和正规金融业务的区别,引导群众准确区分非法金融活动和正规金融业务,提高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纳入考核。各地、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切实加强对非法集资宣教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细化方案、分解任务,确保宣教落到实处,宣教情况纳入金融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自6月份开始,市处非办将不定期对各地、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宣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访。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地、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本属地、本行业宣教活动,确保宣教活动开展平稳、有序、有效;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力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宣教覆盖面。市处非办将在每季末对各地、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宣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及时总结,确保实效。各地、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每月5日前各单位以电子版的形式向市处非办提交上月宣教工作报告。及时收集、总结宣教工作经验成果,强化信息报送,被市级、省级媒体采用的,作为金融安全考核加分项。

联系人:喻睿,联系电话:4110039;

邮箱:ngczjrk@163.com。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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