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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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速广告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25 发布日期: 2022-02-25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速广告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5 14:59 来源: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NGKFQ-CG-DY-202200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速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宁国市银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38号M-02

中标价21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2021年10月,宁国经开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被评为优秀产业合作示范园区,11月又获评首批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融结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为继续扩大园区影响力,树立区域品牌形象,助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2022年计划在其中4处投放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融结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等宣传广告。

五、评审专家名单:熊永朝、揭厚胜、吴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金额:人民币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与染坊路交叉路口北侧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15395639662、1534563262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人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宁国市钓鱼台路与染坊路交叉路口北侧

系方式:殷先生15395639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江女士、15345632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先生江女士

话:1539563966215345632620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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