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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泽锋解读《青龙乡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17 发布日期: 2022-02-17
【主要负责人解读】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泽锋解读《青龙乡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17 11:05 来源:青龙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最后一公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形成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环保监督格局,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2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监督、督查监督和专项监督等监督体系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不断完善全乡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持续改善我乡生态环境,为全面建设美丽青龙提供环境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通过认真研判我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情况,经充分酝酿讨论,起草完成修订稿。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对于反馈收到的意见认真研究并制定本方案。

四、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监督、督查监督和专项监督等监督体系为目标,以解决河湖长和林长职责之外的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建立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环保监督格局,着力提升全乡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不断完善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持续改善办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力打造生态宜居和乡村振兴的青龙乡提供坚实支撑。

五、工作目标

2021年12月,基本建成乡、村二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及村环境监督员制度。到2025年,责任清晰、监督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全面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显著提升。

六、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监督网格体系。以自然村为基础网格,形成自然村、行政村、乡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网格体系。

二是设立乡环境监督长。设立青龙乡环境监督长,由青龙乡党委书记和乡长担任,构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牢固防线,建立常态化生态环境巡查队伍。

三是设立村环境监督长。以行政村为网格单元,建立村环境监督长,由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坚决做到生态环境监督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确保生态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发现。

四是设立环境监督员。行政村结合村人口、面积、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等情况,划定若干监督管理网格,每网格设置1名环境监督员。环境监督员从“五老”人员、党小组长、村民组长、综治网格员、储备干部、村网格信息员中选聘。

五是构建环境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并严格规范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统筹建立数字化环境监管平台,形成分工、合作、互补、高效的环境监管“一张网”模式。乡党委、政府领导本地区生态环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态环境决策部署,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构建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大环保格局。农业、水利、国土资源规划、住建等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业部门(包括河长办、林长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设立乡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长制办公室,与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长制日常统筹和督导工作。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主要是承担河长、林长制以外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负其责、相得益彰。根据省市宁国市统一部署,推动建立河长、林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长职责清晰、一体化调度的环境监管平台,形成分工、合作、互补、高效的环境监管“一张网”。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统筹指导全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解决经费保障、人员配置、技术装备、业务培训等问题,鼓励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设立环境监督长制专项工作机构,落实“有场所、有专人、有设备、有资金、有制度”要求,评聘村环境监督员。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境监督长制议事、调度、督导、考评工作机制,环境监督长和监督员的监督、考核、奖惩、培训机制,环境监督员的选聘以及对问题的排查、报告、办理、核销工作机制,人防技防相结合、线上线下相协同的信息化监管机制。

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办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广播、六级组织为民办事云上平台等向社会公告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和监督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逐步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长制工作情况第三方评估。

五是严格责任落实。对上级检查、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环境问题而未及时发现,或未制止,或未上报,或重复上访,或环境信访频发等现象的村或单位,由乡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对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不纳入年度生态环境评先评优。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严重不负责任,未及时发现、上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年度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予以解聘,以后将不再聘用。

六是加大督导考核。建立人民群众举报与环境监督长、环境监督员监督联动表扬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广泛参与乡政府将环境监督长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纳入工作督查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青龙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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