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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解读】胡乐镇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06 发布日期: 2022-01-06
【政策解读】胡乐镇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单
发布时间:2022-01-06 15:39 来源:胡乐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春节临近,胡乐镇返乡人员数量开始增加,为落实星光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宁国市防指办《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单》(第13号)要求及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意义

春节期间,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和扩散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节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胡乐镇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单》重点对跨省份流动的人员出行提出明确要求。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和社会经济状况不同,疫情形势、传播风险和防控重点存在差异,乡镇及各村要根据返乡人员来源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对应的防疫措施,保障胡乐镇居民生命健康安全。

三、起草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国市防指办《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单》(第13号)要求及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经胡乐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起草《胡乐镇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单》。

四、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保障胡乐镇疫情居民生命健康安全。

五、创新举措

各村:梳理所有国道、省道沿线经营摊位人员信息,对经营摊位加强健康宣教,要求顾客进入必须扫码、测温、戴口罩,所有人员必须在三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并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消杀;各村成立流动巡逻队,严防流动摊贩;各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对经营摊位落实包保责任到人;继续扎实开展省外返宁人员(拟返宁人员)信息摸排上报。

六、保障措施

1·镇政府

党政办:继续扎实做好政府大楼内部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来访人员进行扫码、测温、登记,督促政府干部每日体温测量登记,按时开展消毒消杀并记录;

经发办:继续开展辖区内企业省外返宁人员摸排上报;

执法大队:加强全镇辖区内巡逻,严防流动摊贩;督促集镇经营摊位规范经营;

社事办:尽快拟定专项整治方案报研后上报市防指办,做好各村、各部门、镇直单位疫情防控信息收集、整理。

2·各层机构

派出所:继续开展辖区内宾馆省外返宁人员摸排上报;督促宾馆经营人员,落实三天内两次核酸检测,消毒消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协助镇村干部开展经营摊位整治工作;

卫生院:严格做好院感防控,增强核酸检测能力。

解读机关:胡乐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吴晨晨
联系电话:0563-49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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