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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112-00098 组配分类: 生态建设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宣城市反馈督察情况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20 发布日期: 2021-12-20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宣城市反馈督察情况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12-20 15:46 来源:宁国市传媒网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宣城市开展了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12月15日向宣城市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徐恒秋通报督察报告,宣城市委书记孔晓宏作表态发言,宣城市长何淳宽主持会议。

宣城市委常委、宁国市委书记倪志品,市委副书记洪琳,市委常委、副市长唐海宾等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宁国分会场参加会议。

督察肯定了宣城市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同时指出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仍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部分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未形成合力、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现象依然严重、自然保护地基础工作存在短板等问题和不足。

督察要求,宣城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理顺管理体制,健全跨区域自然保护地监管协同机制,构建多元共治的自然保护地治理体系,及时解决生态破坏问题,提升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宣城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宣城市委、市政府处理。

孔晓宏表示,对督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落实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强化抓好督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过硬的作风,抓好问题整改,推动环境改善。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见底清零。科学合理制定整改方案,坚持抓长抓常、能快则快,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同时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多措并举营造整改氛围。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质量水平。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协同联动,严肃考核问责,抓实问题攻坚,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两山”转化路径,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宁国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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