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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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奖励分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25 发布日期: 2022-07-25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奖励分表
发布时间:2022-07-25 09:38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奖励分表
序号 权力名称 子项 条件 程序
1 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奖励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八条: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成绩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晋升、提拔。
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步:填写推荐书,组织报奖材料,协调各完成单位及完成人的顺序排列及有关工作;
第二步:初步审查材料是否合格;
第三步:材料不合格,告知有关单位及个人不合格原因。符合条件情况下可再次完善材料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的进入办结程序;
第四步:材料合格,有关部门进行实质审核;
第五步: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印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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