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要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经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现予以公示,供入区项目编制环评,“标准地”改革使用。
联系人:章腾
联系电话:0563-4178008
附件:《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1月29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