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切实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持续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我市将定期持续对问题点位全面开展细致核查、深入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快处,真正做到整改全面到位、问题全面解决。二是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继续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坚决落实省、市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决策部署,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防治出现反弹或出现新的环境问题。
责任科室: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按整改方案序时进度推进
监督电话:0563-4017435
2. 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升级版。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升级版。继续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宣传和督查调度,加快企业整治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强化“五控”措施〔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确保年度考核目标实现。积极谋划环保资金中央储备库项目,争取上级大气专项补助资金。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升级版。继续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入河排污口核查工作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按期完成港口湾水库和畈村水库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积极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力争进入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升级版。有序推进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按照2021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要点,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
责任科室:污控科、监测站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监督电话:0563-4017433、0563-4017439
3. 持续开展“双随机”及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紧盯重点行业企业,动态开展排查巡查,建立台账,坚决打击偷排、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同临安、安吉、余杭等地联动,坚决遏制非法跨界转移倾倒固体废物。全力化解环境信访隐患,信访事项及时受理、交办,限时答复,确保办结率100%。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监督电话:0563-4017436
责任科室:审批科
监督电话:0563-401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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