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纪检监督保障执行,切实推动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10月13-18日,由宁国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组成了专项监督检查小组,集中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13个未整改问题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督查检查小组主要采取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督办等方式,对照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标准,逐一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召开座谈会6次,查阅资料20余份、现地察看了13个点位,对整改责任单位现场反馈督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推动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上级督察反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真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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