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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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政办秘〔2021〕76号
生成日期: 2021-11-11 发布日期: 2021-11-1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宁国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15:15 来源: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客运市场,统筹城乡客运协调发展,完善城乡交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我市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安徽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16〕163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宣政办秘〔2017〕1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乡客运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改革现行城乡客运运营模式,打破城乡公交与农村客运二元分割的局面,构建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城乡公交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道路运输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市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化进程。
二、基本原则
按照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运营、优化布局、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加大财政、土地等政策扶持力度,实现“客运线路网络化、经营主体公司化、运营方式公交化、票价优惠均等化和服务标准规范化”。
三、改革范围
现有农村客运车辆、港口方向燃油公交车、民安公交中溪、仙霞、云梯方向城乡公交及相应的运营线路。
四、改革方式
对现有农村客运的运营体制、运营模式、运力结构等进行优化调整,实现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
1. 实施主体和责任。①按照“公建公营+民营公助”共存经营模式,分别由国有企业国投公司和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企业经营我市城乡公交线路运营;②根据运力需求,负责购置新能源公交车投入使用,车辆统一安装投币、刷卡、安全防护等装置及车载监控系统;③优先在城乡公交驾驶员岗位上安排原农班车的驾驶员,但人员需符合城乡公交运营企业驾驶员招聘条件。
2. 旧车退出客运市场补助。按照“8+2+N”模式予以补助。①营运提前终止预期收益补偿8万元/辆,并依法收回其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②在规定截止时间内主动交车收购给予提前奖励上限2万元/辆;③车辆残值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由新的经营主体回购处置。
3. 配套工作。①制定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票价及乘车优惠政策,建立运营政策亏损补贴长效机制;②统筹建设城乡公交场站、充电站(桩)等基础设施;③建立健全公安、交运、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城乡公交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9月15日-10月31日)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企业、车辆剩余经营期预期收益及相关利益人员情况。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步骤及流程,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实施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2年1月31日)
召开动员大会,对城乡客运改革进行工作动员。印发《致全市农班车经营者的公开信》。公开招标确认民营公助运营主体。收购农村客运车辆,整合客运资源,投放车辆运力。建立城乡公交票价机制,完善公交场站建设,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经营主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水平,逐步完善运营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三)总结阶段(2022年2月1日以后)
认真分析、总结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调整优化运营方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交运及信访维稳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宁国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组,统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
(二)正确引导,有序推进。要广泛做好政策解释、疏导教育工作,在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力争改革涉及的群体、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三)统筹安排,加强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强工作配合,落实工作措施,提高改革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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