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1-10月,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1月14日,在云峰路发生1起1人死亡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月2日,在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1起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7月22日,在G329线梅林沙埠发生1起1人死亡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安全生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平稳,在宣城市7个县市区中事故总数最少,但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安全问题依然突出,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少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行业监管不到位、属地责任不落实、安全执法不严格,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做到立行立改、坚决整改。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安全培训走过场、隐患整改弄虚作假。三是新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力度不够大,各级、各部门对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意识不强,“三管三必须”还不能做到入脑入心、人人皆知,明确责任、履行责任的法律界定还不清晰。四是秋冬季极易出现火灾事故,城市防火、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力巨大。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进一步形成安委办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监管、督查的职能作用,坚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实各行业监管部门、各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氛围,才能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深入开展整治,坚决防范事故发生。今年以来,省、宣城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8月以来,宣城市连续发生2起有限空间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我市安委办已经制定印发了《宁国市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深入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做好风险辨识,开展专业培训,落实现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二是开展隐患摸排,切实消除安全风险。近期,台湾高雄市“城中城”大楼火灾事故和沈阳市餐馆爆炸事故,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敲响警钟。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秋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的严峻形势,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加强风险研判,精准施策、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筑牢安全防线。四季度气温逐渐降低,干燥、雨雪、雾霾等各种灾害性天气交替,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工作,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之年底企业生产经营进入旺季,各类安全隐患逐渐增多。各地、各部门要早部署,早安排,加强本地、本行业领域受天气影响预测分析、会商、研判,加强对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加强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我市森林防火任务重、压力大,11月份,进入防火期,森林火险等级和风险增加,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一支协调联动、处置高效的森林消防队伍。要严格火源管理,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开展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和打击野外用火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大重点部位和敏感时段巡查,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相关部门和属地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布设防火宣传栏和条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加快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演练,做好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上报处置工作,切实提高火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深入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法。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新安法学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安法要求,明确企业安全责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力量,加大安全资金投入,规范企业隐患排查、安全培训、日常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要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双随机”执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从严开展执法检查,彻查企业各环节、各部位安全隐患。对非法违法行为要采取“四个一律”措施,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是认真对照检查,全力做好安全生产考核。目前省安委会对各市政府2021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标准正在征求意见,今年考核涉及内容多、任务重,考核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全力做好本地、本行业考核相关准备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保证基础工作不扣分,特色工作有加分,力争我市在宣城市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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