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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111-00030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08 发布日期: 2021-11-08
《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15:20 来源: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房屋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今后五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打造“三地一区”的重要依据。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与“十四五”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显著成就

“十三五”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抢抓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历史机遇,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了应有贡献。

住有所居取得新进展。城镇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2015年末34.7平方米增加到2020年末42平方米左右。公租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111.73万户居民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保障对象中新市民群体占比达43%。累计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135.81万套,总量位居全国第四,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024个,惠及700多万居民,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城市建设品质呈现新成效。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8.33%,城市建成区面积达2410平方公里。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27座、垃圾处理厂30座,生活污水、垃圾日处理能力分别增加350万立方米、26403吨。设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燃气普及率、供水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道路面积等指标,均居全国中上水平。形成省域“万里绿道网”,14个省辖市、4个县级市、22个县城成为全国园林城市(县城)。建成运营城市轨道交通4条、在建11条,总里程达343公里,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257.43公里。海绵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实施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累计新建改造排水管渠5860.8公里,设区市建成区231个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综合承载力大幅提升,历史文化保护进一步加强。我省已进入城市为主导、城乡统筹发展新阶段。

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得到新提升。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逐步健全。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县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设区市建成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合肥、铜陵市垃圾分类国家试点扎实推进。开展城镇公厕提升三年行动,新建、改造、开放城镇公厕8257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城管、物业等相关行业近30万名员工投入防疫一线,加强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消杀、物业小区防控、建筑施工管控和城市运行保障,无私无畏保供给、保清洁、保安全,为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作出突出贡献。

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获得新改善。坚决落实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累计改造农村危房48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3.9万户,确保了困难群众不住危房。基本建立“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省共有400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数量位居全国第七。黄山市列入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市。

“安徽建造”迈上新台阶。建筑业支柱产业作用不断增强,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带动近200万人就业。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企业达到31家,比2015年末增加25家,总量位居全国第七。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规模持续加大,拥有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2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0个,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年均增长26.85%,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标准比例达到100%,建筑业转型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

“放管服”改革实现新突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79项减至56项,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厅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由40项精简为29项,行政审批效能大幅提升。省级核准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证照全部实现电子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加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表1 “十三五”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目标

实际完成

1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套)

〔105〕

〔135.81〕

2

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个)

〔2700〕

〔3024〕

3

农村危房改造户数(万户)

〔48〕

〔48〕

4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

城市(县城)

95

95.82

乡镇

40

45.83

5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城市

基本实现

无害化处理

基本实现

县城

90

98.56

乡镇

90

94.02

中心村

80

86.66

6

设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40

40以上

7

城市建成区按海绵城市标准建设比例(%)

20

24

8

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8

6.99

9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39

38.49

10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3.5

14.88

11

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的比例(%)

城市

100

100

县城

80

81

12

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

>6

10

13

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率(%)

>60

76.99

14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

>70

70.25

15

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

>15

17.78

注:〔 〕内为5年累计数。

(二)深刻认识发展环境面临的复杂变化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带来巨大变量,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省进入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新发展阶段,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是面临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机遇,有利于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的重要支点作用,强化城乡建设投资、促进住房消费和推动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投资空间,全面促进消费。二是面临重大区域战略叠加效应集中释放的新机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等国家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动能,提升产业发展外向度。三是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新机遇,有利于我们依靠创新驱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推动智能制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动建筑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速建筑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市管理模式创新,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面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机遇,有利于我们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五是面临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持续彰显的新机遇,有利于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行业制度,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在住房建设上,住房矛盾已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仍不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实,大城市新市民住房问题依然较为突出,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亟待解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任务依然艰巨。在城市建设上,“城市病”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在疫情汛情中暴露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还存在不少短板。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不高。在产业发展上,建筑业规模不大、实力不强,与工业化、信息化融合不够,亟待加快转型升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粗放型建造方式必须改变,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在乡村建设上,农房建设管理还相对薄弱,农房功能品质、设计建造质量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配套设施不够完善。

我们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定不移地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位一体”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完善住房体系,着力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着力增强城市治理能力,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为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民生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让人民生活更美好。始终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高水平安全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民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改革创新,数字赋能。坚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相结合,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创新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大力推动制度机制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破解制约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难题,进一步激发事业发展的动力活力。积极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理念为行业发展赋智赋能,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系统推进,统筹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深入贯彻“一尊重、五统筹”重要思想,实现优化存量与做优增量并重、地下与地上协同、城市与乡村一体、建设与管理衔接、历史文化与城乡发展融合。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统一,善于用市场的逻辑谋事、用资本的力量干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绿色低碳,节约高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循环,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主要目标

到二〇二五年,城乡居民更加幸福安居、现代化城市功能品质更加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更加有效、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更加全面、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城市治理更加精细智能、“安徽建造”品牌更加彰显、长三角住房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更加紧密,努力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城乡居民更加幸福安居。房地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建成一批宜居安全示范农房。

——现代化城市功能品质更加完善。城市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健全,“城市病”有效缓解,城市能级和综合承载力全面提升,基本建成与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更加有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及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传承利用水平全面提高,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徽风皖韵城市特色风貌进一步彰显。

——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更加全面。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绿色居住品质初步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城乡建设领域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

——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城市运行安全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城市设施维护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明显提升,城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和安全韧性水平不断增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

——城市治理更加精细智能。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加速推进,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共建共治共享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城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显著提高,市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安徽建造”品牌更加彰显。建筑业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主要经济指标力争进入全国前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建筑业强省建设目标。

——长三角住房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更加紧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与沪苏浙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政策环境等全面对接,在市政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培育统一开放建设市场、建立高效便捷的行业服务体系、共同推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协同推进信息资源共享等一体化合作上取得重要进展。

表2“十四五”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住房建设

1

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万套)

≥〔11〕

约束性

2

城镇棚户区改造(万套)

16.88

≥〔50〕

预期性

3

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

≥28

预期性

4

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

基本完成

约束性

城乡建设管理

5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57

≥70

约束性

6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40

60

约束性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0

85

约束性

7

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万个)

8.8

〔20〕

约束性

8

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的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

20

≥50

预期性

9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38.49

≥39

预期性

10

绿色社区建设比例(%)

≥60

预期性

11

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力争全面覆盖

预期性

产业发展

12

建筑业产值(万亿)

0.93

1.6

预期性

13

施工总承包甲级以上资质企业(家)

447

650

预期性

14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76.99

100

约束性

15

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

17.78

30

约束性

注:〔 〕内为5年累计数。


(四)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基本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现代化,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建设达到新水平。“住有优居”实现新跨越,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面建立;城市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市政公用设施均等化,城市整体性、系统性、宜居性、包容性和生长性全面增强;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共建共治共享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加快推进,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建筑业支柱作用更加突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覆盖率大幅提升,全面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数字化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实施居住水平改善行动,推进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跨越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升住宅品质,强化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使全体人民安居宜居。

(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压实城市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建立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动态均衡。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地价房价联动机制,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和供应规模,促进城市职住平衡。综合运用信贷税收政策,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引导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健全部门会商机制,强化房地产市场监测和风险预警,完善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市场秩序整顿,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体系,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住房租赁行为,落实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政策,保持租金水平基本稳定。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快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准入、退出、运营管理等政策制度,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大力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政府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加强公租房管理,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保障并举,健全公租房准入和申请审核机制,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切实提升公租房保障效能。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把棚改项目准入关,创新改造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强安置房品质管理,做好棚改安置房竣工交付,基本完成城镇现有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

(三)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因地制宜选择改造模式,积极推进片区化改造。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合理确定改造内容,以完善、提升功能为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改造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及共用服务设施,推进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鼓励“一次改到位”。健全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加强老旧小区后续长效维护及日常管理,巩固提升改造成果,做到全生命周期延续。开展城市危旧房质量安全排查,分类推进城市危房治理改造和修缮加固,确保居住使用安全。

(四)提高城镇住房建设质量。研究制定新建商品住房技术管理标准体系,全面系统加强新建商品住房质量、品质和使用功能控制,提升住房设计水平。大力发展装配式住宅、绿色住宅,稳步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城镇新建住宅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加快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推进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完善住宅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住宅项目建设质量责任,推进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结合“未来社区”建设探索,促进房地产开发方式转型升级。

(五)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议事协调机制,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基层社区治理工作体系。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人防等行政执法部门进小区。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推进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聚焦居民消费升级需要,推动物业服务品质化、智慧化发展,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居住社区生活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服务需求,打造新兴消费经济平台。加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进一步简化使用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按照国家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求,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稳步扩大制度保障覆盖面,建立完善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等制度,推进非公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惠面,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普惠性、保障性和互助性等制度功能。拓展提取和使用渠道,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租赁、加装电梯和自住住房改造。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推进长三角等区域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强化队伍作风、文明窗口建设,全方位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专栏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公租房。坚持实物配租与发放租赁补贴并举。提高新建公租房规划建设水平,充分考虑居民生活、就业、出行等需求,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以及产业集聚的区域,着力解决供需失衡、区域错配的问题,促进职住平衡。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健全公租房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公租房安全管理。新增公租房保障户数(含租赁补贴)16万户。

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全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到2025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11万套以上,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棚户区改造。保持棚改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城镇棚户区改造作为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支撑和内容,注重和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有效衔接,突出改造对象、改造方式、计划任务、项目管理和危房改造的精准,计划改造棚户区50万套。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2025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602个左右,房屋建筑面积12518万平方米,惠及133万户,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市县(区)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加强对老旧厂区、老旧街区的保护和利用。

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化“四创一建”,以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为目标,统筹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完善城市综合功能,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一)建立城市有机更新机制。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标准和方式方法,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机制,深入梳理查找城市建设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系统推进“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治理。加快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推动城市更新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开展。加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编制,确定城市更新改造目标、时序和实施单元,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危房老旧厂房改造,统筹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统筹推进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全面完善城市宜居宜业功能,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做好城市更新项目的摸底与储备,建立全省城市更新项目信息库。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实施机制,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探索拆改结合、修缮整治、提升保护等城市更新模式,探索市场化城市更新方式。

(二)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推进城市交通系统建设,完善城市主次路网级配,构建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推进城市危旧桥梁加固改造;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完善公交场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合理规划停车场布点,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充电桩设施建设,加强停车信息管理,推动停车资源共享。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加强供水、供气、供热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管网系统,提高设施建设标准,增强供应保障能力。统筹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强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三)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立足城市规模、人口密度,严格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安排“市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点补齐城市无障碍、公共厕所、便民服务和公共活动、教育、医疗、托育、养老、超市、智能信包(快递)箱等多类型服务设施短板,扩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积极拓展城市广场、公园、步行道等公共活动空间。

(四)系统性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大力实施城市内涝治理工程,治理与修复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因地制宜推进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加快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开展积涝点综合整治,加强排水防涝设施维护管理,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公园湿地、道路广场、城市新区和建筑小区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为支撑,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五)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系统修复河湖水系、湿地等水体以及山体、废弃地。加强城市公园体系和绿道建设,结合交通和公用设施等合理布置绿地,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构建绿色生态网络。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贯通和拓展城市绿道,推进城市绿道向社区延伸。构建城市公共开放文化空间,增强美丽街区、标识标牌、“街道家具”、城市小品和雕塑的内涵和美感。加快合肥市骆岗中央公园建设,组织办好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保护和延续城市文脉,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让城市留下记忆、让居民记住乡愁。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认定、挂牌保护,开展自然、人文及传统记忆地区等调查,分类划定城市特色风貌重点片。实施文化生态修复工程,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促进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全面活化利用,强化皖北地区传统建筑文化挖掘传承、传统街巷肌理延续,皖南地区山、水、城有机融合与城镇历史格局、徽派古建筑等特色要素保护,皖中、沿江地区平原和丘陵城市特色保护传承与工业遗产等资源保护利用,皖西地区自然山水与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打造“皖美”安徽历史文化品牌。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彰显具有徽风皖韵的城市特色和魅力。

(七)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积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加快对城市传统基础设施进行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城市桥梁、管廊、隧道等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运维和监测预警,加快城市排水防涝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及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城市“综合杆”运用,协同推进“5G+城市治理”、城市大脑、智能网联汽车建设,加快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

专栏2:城市更新行动

城市体检。构建科学合理的具有安徽特色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采取城市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体检评估。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的联动工作机制,精准查找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短板与不足,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加快建设省级和市级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与国家级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做好对接。

城市生态修复功能修补。实施城市生态修复,重点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水体、湿地、绿地、植被等。实施城市功能修补,推动功能设施、公共空间、城市风貌、老旧城区等方面的修补。

历史文化保护。建立具有安徽地域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传承体系,深入挖掘和传承弘扬徽文化(新安江文化)、长江文化、淮河文化、大运河文化、红色文化。加强各级各类保护规划编制,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机制,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完善保护名录,拓展保护覆盖范围。

城市停车场建设。以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助,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为补充,通过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公共建筑配建、新建立体停车场等方式,增加公共停车泊位。“十四五”期间,全省设区市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0万个,设区市建成停车泊位管理信息化平台。

城市内涝治理。实施积涝点综合整治、排水管渠泵站改造提升、行泄调蓄、源头减排、信息化建设五大工程,到2025年,总体消除城市内涝隐患,建立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城市排水防涝体系。

城市污水污泥治理。基本完成市政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基本完成已满负荷生活污水处理厂改建、扩建,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0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万吨/日,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和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污泥资源化利用,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1200吨/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城市道路综合治理。完善主次路网级配,打通各类“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堵点,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面积率达到18%。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应能在30分钟内到达对外客运交通枢纽,城市内主要综合客运枢纽间交通连接转换时间不超过1小时。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健身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

城市绿色生态网络建设。建成城市绿道2000公里以上,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以上。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零突破。建立健全全省园林绿化行业信用监管信息系统。

城镇节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提高至20%以上,新增再生水利用规模80万吨/日,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支持安庆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五、实施城市管理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树立全生命周期的城市健康管理理念,坚持党建引领、科技赋能,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改革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合作,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城市管理职能交叉、执法边界不清问题,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推进建立省际毗邻区域城管执法权限双向覆盖协作机制,持续开展城管执法领域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进城市管理地方立法,健全执法制度,优化执法力量配备,严格执法队伍管理,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心下沉,推广城管执法进社区、进居住小区等基层管理机制经验,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执法重心向基层街道延伸,推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与社区治理有机融合。畅通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渠道,依法规范社会公众参与的范围、权利和途径,推进城市共建共治共享。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注重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推进全省市县城管平台的升级迭代,加快智慧城管业务流程再造,全面优化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强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智慧市政、智慧执法等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稳步推进城市楼宇、公共空间、地下管网等“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体系和标准规范,全面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城市管理网格,深入实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城镇公厕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大力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积极营造城市精细化管理良好法治氛围。

(三)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建设,统筹跨区域建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支持毗邻地区垃圾处理设施共享,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四)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城市风险防控,构建城市安全运行智慧监测体系,大力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加快形成“省会示范、辐射各市、服务全国”效应,打造城市安全发展“安徽样板”。培育壮大城市生命线安全产业,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安全保障,落实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能力建设责任,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及皖北地区水源替代水厂建设,提升设施抗灾能力。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疫情防控临时安置点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城镇供气、供热、供水、道路桥梁、窨井盖、公园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隐患治理销号制度,强化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常态化安全管理。加强城市抗震、消防以及应急防灾体系建设,健全城市安全长效机制,提升城市公共健康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等应急响应和保障能力。

专栏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程


建设分类设施。科学设置分类投放设施,合理布局分类收集点,加快配套分类运输系统,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着力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加强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处置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所有设区市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省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

健全管理链条。推进源头减量,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推动全民参与。通过分片包干、“路长制”等模式,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推进省级层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加快设区市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





专栏:4: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

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库。统筹城市体检和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汇集市县地下管网地理信息、地上桥梁等设施信息、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数据,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人口经济信息等社会资源数据,形成覆盖地上地下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库。

制定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技术规范体系。编制《安徽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指南》,指导全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编制《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运行监测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规范监测系统技术指标、管理流程和运维准则,并争取上升为国家标准。

建设省级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管平台。依托合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运行监测中心,升级建设覆盖全省的省级监管平台,与各市监测中心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与省应急指挥系统衔接,实现对各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维护、预警、处置情况的监督管理,为各市在运行监测、预警研判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并通过大数据分析建模对全省行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检测网。整合各市现有资源,建设各市城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中心和网络,覆盖燃气、桥梁、供水、排水、热力、电梯、综合管廊等重点领域,打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1+16”运行体系,形成全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网。

培育发展城市生命线安全产业集群。加快全省公共安全产业布局,大力发展软件开发、智能制造、安全装备、物联网等关联产业,培育公共安全领域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加快龙头企业上市。

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美丽村镇建设

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美丽村镇,全面提升农村和城镇人居环境品质,加快实现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

(一)提升农村住房质量。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基本安全保障制度,实现农村危房动态清零。完善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提高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推广装配式农房建设,加强农房抗震改造和节能改造,培育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切实提高农房建设品质。重视村庄公共活动空间的布局和建设,以农房为主体,营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村容村貌。建立以农房建设为重要评价指标的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推动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稳步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城乡一体化建设,健全“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为主、“直收直运、市县处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自然村组全覆盖,严控农村新增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群众化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程,因地制宜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监督考核体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质量。

(三)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全面建立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制度,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保护利用的方向和底线,禁止开展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建设活动。加强村落传统空间完整性和风貌格局保护,保护好传统建筑,完善村落生活服务设施与配套服务设施。探索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多元化利用保护机制,推广黟县“古村落+新民宿”文旅融合等发展模式,推进黄山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国家示范市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利用。

(四)推进城镇建设。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市政公用、公共服务、环境卫生等设施提级扩能,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增强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围绕城镇供水、排水、供电、燃气、公厕等设施及管网建设,完善城镇服务功能,推进城镇有机更新和产业培育。

专栏5:乡村建设行动

示范农房建设。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到2025年,试点地区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运行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及时转运不积存,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

小城镇新型城镇化试点。选择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独山镇等城镇开展试点,推进整治公共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保护城镇风貌、强化安全管理、培育特色产业,探索创新小城镇建设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七、实施建筑业转型行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以安徽制造与安徽建造融合发展为契机,以推进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与智能建造,强化建筑业发展赋能,打造全国一流竞争力的“安徽建造”品牌,促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一)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研究建立全省建筑业智能建造及建筑工业化标准体系,推动企业数字化智慧化建造管理平台建设,搭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与创新应用。推进自动化施工机械、建筑机器人等设备研发与应用,提高机械化、智能化施工水平。

(二)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加大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提高装配式建筑集成化水平。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工业园区建设,培育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推动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生产、运输、装配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稳步推进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引导建筑全装修。

(三)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深入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提高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推动浅层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开展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等技术场景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合力推进长三角区域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绿色建筑智力资源共用、成果共享、标准互认工作机制,开展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试点。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发推广,加大绿色建材应用,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实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统一标识制度,规范第三方检测、认证、评价行为,依法公开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标识及相关信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要求,编制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方案,实施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动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四)深化建筑业组织方式改革。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建立完善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计价、项目管理等配套制度,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项目、PPP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加快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支持鼓励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转型,加快培育一批涵盖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各领域和投资决策、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等各阶段的工程咨询服务企业。

(五)推进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构建以大型综合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工程公司为龙头,以中小型专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为基础,规模级配合理、专业分工有序的行业结构体系。加快形成以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技术、管理、业态创新为动力,涵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行业服务体系。改进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制度,推进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开展勘察设计优秀工程、优秀青年建筑师、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鼓励勘察设计创新创优,推出一批优秀示范项目,造就一批优秀设计师队伍。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和队伍建设,加强指导与监管,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和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建立健全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全方位防控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持续实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危大工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等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企业安全承诺制。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进一步明确质量责任边界,着力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体系。落实质量监督机构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推行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保险制度。

(七)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深化建筑业重点领域改革,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完善优化招标投标方式,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推行评标定标分离方法。适时调整公布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异常低价参照标准。全面推行参建各方以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方式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建立和完善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共担机制,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推动建筑业企业结构调整,大力培育高等级资质企业。支持央企和省外优质建筑业企业在皖设立总部或区域中心,支持建筑业企业向上下游产业或相关产业延伸发展,推动建筑业企业跨行业、跨专业兼并重组。发挥建筑业在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中的独特优势,积极搭建多方合作平台,支持帮助建筑业企业拓展国内国际市场空间。开展优秀建筑业企业、精品建筑评选,增强“安徽建造”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加强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现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培养壮大“徽匠”队伍。

专栏6: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工程

装配式建筑。打造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加快形成立足长三角,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到2025年,全省培育5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5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

绿色建筑。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工程技术标准体系,稳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到2025年底,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建民用建筑本体达到75%建筑节能要求,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累计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面积2000万平方米以上。

光伏建筑一体化。完善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体系,制定《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和修编配套图集。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建筑设计、幕墙施工、房地产开发等单位合作,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研发符合国家标准体系的铜铟镓硒等薄膜光伏幕墙、屋面等建筑构件,推动薄膜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八、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效落实。持续提升机关党建质量,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力,建设政治过硬的模范机关,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文明创建活动。贯彻中央及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抓好内部巡察,强化整改落实。

(二)提升依法治建水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行业法治体系建设,完善我省住房城乡建设法规政策体系,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重点加强民生改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内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着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深化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健全即时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调整和完善机制,强化行政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住建领域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三)增强数字化治理能力。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顶层设计,加快构建以“一张网”为核心的行业数字化建设,推进多业务协同应用、一体化智能监管,搭建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的数字化应用集成管理系统,基本形成核心业务全覆盖、横向纵向全贯通的数字化应用体系,形成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一张网”,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一网通管”、决策分析“一网总览”。

(四)突出人才支撑。落实好干部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住房城乡建设干部队伍。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城市更新、乡村建设、城市治理、建筑业发展等为重点,持续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把行业系统广大干部培养成“行家里手”。进一步优化行业人才发展环境,完善行业人才培育机制,健全行业大师评选及高级专技人才评审机制,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行业学术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才。

(五)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坚持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和平台的思维,开展行业领域“双招双引”,推进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为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拓展投资空间,创新融资方式,有效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乡建设资金保障机制,支持新型城镇化等重大程项目建设。创新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城乡建设领域项目投资和运营。抓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全力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和政府专项债券。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积极作用,加大对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创新等重大项目和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

(六)健全一体化融合发展工作机制。主动融入区域重大战略,协调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长三角一体化、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等,健全常态化对接合作机制,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共同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沪苏浙的相关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对共建,在城市建设管理、产业发展、行业监管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促进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共建格局。

(七)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健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不断强化各专项规划对本规划实施的支撑作用。完善与各地各部门的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相关规划、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协调衔接,推进形成规划实施合力。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健全“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规划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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