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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4 发布日期: 2021-06-23
关于印发《宣城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3 16:13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有关养老机构: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文件精神,现将《宣城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此方案发至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各地要按照上级和当地疫防指的要求加强养老机构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机构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做好防疫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切实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地一旦出现确诊病例,各养老机构应立即严格执行封闭管理。

附件:《宣城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宣城市民政局

     2021年6月4日


宣城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一、密切关注老年人健康状况

(一)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二)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天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若不能做到个人专用,则需彻底消毒后再用,非接触式体温抢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随时询问老年人身体情况。

(三)关注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对患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要及时告知护理人员。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当通过检测血压、血糖、呼吸状况、体重等方式,观察慢性病老年人身体状况,注意有无用药不足或过量的表现,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体位性低血压、低血糖),预防跌倒。

(四)完善健康档案,加强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监测,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二、老年人防护技术

(一)加强老年人居室通风换气,每半日老年人居室通风(不宜少于30分钟);不宜开窗通风的,应配备机械换气通风设备,必要时采取循环空气消毒机等进行空气消毒。

(二)每日提醒老人做好个人清洁卫生。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保持老年人口腔、身体、衣物、床单及居室清洁卫生,经常晾晒老年人被褥衣服;老年人居室地面、窗台、床头柜、床围栏等,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

(三)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引导老年人发展有益的兴趣爱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四)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鼓励老年人开展适宜的户外活动,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力。

(五)老年人原则上不外出。老年人当日外出返回、未去中高风险地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且无异常的老年人,返回时无以下情况的(1.15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疫区人员;2.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解除人员;3.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37.0℃);4.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5.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6.有其他疑似症状。允许进入人员应当采取戴口罩、手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可正常返回生活区。

(六)养老机构内不举行聚集性活动。有条件的暂停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没有条件的,要分时段就餐或保持1.5米用餐距离。保证老年人充足饮水量与营养摄入。

三、老年人看病就医

(一)老年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与老年人和家属沟通商量,通过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出诊、拨打120急救送医。其中: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患普通疾病急需送医的,由老年人家属或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

(二)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无禁止进入情形的,可返回生活区和复岗,并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建议就诊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四、机构疫情防控

(一)老年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应当立即实施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及时就医排查。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

(二)老年人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对居室、个人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观察。新冠肺炎老年人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三)宣城市域范围内出现确诊病例的,立即按照《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采取相应防控措施,要在第一时间争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优先对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全员优先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全面排查。有条件的,鼓励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落实防控措施。

(四)养老机构加强疫苗接种,工作人员应接尽接(60周岁以上工作人员没有禁忌症的原则上也应接种),没有接种的本人要书面承诺,养老机构要详细记录原因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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