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三大攻坚战> 污染防治(生态环境)> 河长制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110-00015 组配分类: 河长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2021年7-9月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04 发布日期: 2021-10-04
宁国市2021年7-9月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1-10-04 08:58 来源:宁国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1、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安徽省《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皖水河湖函〔2020〕71号)要求,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
2、按照省市部署,做好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与河湖巡查工作,问题督办1个,交办2个;
3、根据人事变动,调整省市巡河系统乡村两级河长并做好河湖长公示牌更新工作;
4、申报建设2021年省级示范河湖和健康河湖评价,做好前期筹备工作;
5、7月6日我市生态环境分局积极与安吉县沟通协调,制定《安吉县-宁国市环境污染联合防治 工作制度》有力保障辖区跨境区域水环境和下游浙江安吉县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6、7月7日,市级河长、市委书记何田赴中溪镇开展巡河及督导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7、7月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杜德林赴竹峰街道调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8、7月24日-26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级河长邵红赴宁墩镇驻镇指导防台防汛工作;
9、7月26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级河长李亚非到梅林镇指导抗台防汛工作;
10、7月26日,市委书记、总河长何田实地督导防汛工作并看望慰问转移群众;
11、7月26日,副市长、市级河长叶磊赴霞西镇开展防汛检查及河长制巡查工作;
12、8月27日,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前往宁墩镇对宁墩河宁墩段开展巡河工作;
13、9月,建立青龙湾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工作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14、9月9日,我市开展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副市长、副总河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谭浩,市农业农村局、西津街道、市公证处及志愿者参加;
15、9月8日,宣城市委常委、宁国市委书记倪志品调研城市防洪及河长制工作;
16、9月7日,市西津街道组织相关村、社区开展河道清理工作;
17、9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周小平率调研组对我市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18、9月24日至29日,省河湖长制专项督察组,对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进驻式督查。
19、开展日常巡河,做好第三季度各级河长履职提醒,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使用巡河APP开展巡河,并根据省市要求对巡河APP使用情况进行提示通报警示;
20、按照省市规定报送河湖长制报表信息、双月报等;
21、印发我市2021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简报第4、5、6、7期;
22、“宁国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管理更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