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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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2021年继续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30 发布日期: 2021-08-30
2021年继续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发布时间:2021-08-30 11:11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继续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通知 》(皖财综〔2021〕728号),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经省政府同意,自202111日起,继续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19282号)规定,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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