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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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医保局:聚焦提速优化 慢特病服务效能再提升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0-09
宁国市医保局:聚焦提速优化 慢特病服务效能再提升
发布时间:2021-10-09 16:28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门诊慢特病待遇是医保部门为减轻部分患有慢性疾病参保人员经济负担,实行的一项特殊政策。近日,宁国市医保局为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门诊慢特病医疗需求,提升医保工作效能,从抓好流程再造着手,发布《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工作的通知》,通过优化慢特病申报、办理流程,积极探索慢特病办理便民服务机制,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不断提升医保便民惠民获得感。

服务事项下沉,病种认定“马上办”。将门诊慢特病认定下放至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医保科受理、组织专家开展认定并出具认定意见。认定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医保经办机构专用邮箱,再由医保经办机构上传确认,免去了以往参保群众需在医疗机构和医保窗口的来回奔波。并要求定点医疗机构须强化认定服务管理,提高联网办结效率,对能直接网上系统查询获取相关诊疗数据的,可不要求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实现让办事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目标。

服务端口前置,门诊结算“即时办”。以往慢病患者在药店购药时,无法直接报销,需在年底时携带发票前往医保大厅进行集中办理。优化后,市域内慢特病患者在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其普通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服务行为规范,门诊购药“便捷办”。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63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工作。同时沿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长处方”医保报销政策,根据病情需要,门诊配药可将慢性病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从4周延长到12周,患者需要外购药品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可开具门诊慢性病外配处方方便患者在药店购药,充分满足群众治疗需要,群众“家门口”即可享便捷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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