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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疾控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23 发布日期: 2021-08-23 17:09
宁国市疾控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17:09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CG-TP-NG-2021001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疾控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春田科技车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清水河路567

  成交金额:人民币308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娟、董小敏、鄢永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金额:人民币462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健康大楼3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16幢3楼3028号。联系电话:1396541483217756343661。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有关部门反应。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宁国市健康大楼3

  联系方式:王先生13965414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16幢3楼3028号

  联系方式:曹工、17756343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曹工

  电 话: 13965414832 、17756343661

  十、附件:

  1、谈判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最终报价表。

  附件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chg_ur_oOvzIXOn9Bro3A

  提取码:7u3q

宁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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