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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5543467L/202109-00023 组配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发布机构: 仙霞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仙霞镇2021年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 (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09-03
仙霞镇2021年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 (五)
发布时间:2021-09-03 09:46 来源:仙霞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6月4日下午,仙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在镇四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分管副镇长舒家明主持会议,农业农村、规划、建设、国土、综合执法、交通、水利、林业、环保、供电等管理办公室成员及涉及村宅基地协管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近期农民建房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1、盘樟村三组村民陈桂珍,拟在原址拆除旧房翻建主体房屋一幢,一层,房基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现原址主体房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同意该户在原建设用地范围内拆房建房。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160平方米以内,翻建房屋的同时需将厕所改造成无害化卫生厕所,自行协调邻里关系。

2、 孔夫村太阳7组村民吴小根,拟在原址拆除旧房翻建主体房屋一幢,2.5层,房基占地面积约160平方米,现原址主体房屋地类符合,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予以批准。原地址建造,左侧小屋因地类不符合拆除后不可建造,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160平方米以内,建造房屋的同时需将厕所改造成无害化卫生厕所,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3、孔夫村太阳7组村民吴启达,拟在原址拆除旧房翻建主体房屋一幢,2.5层,房基占地面积约160平方米,现原址主体房屋地类符合,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予以批准。原地址建造,左侧小屋因地类不符合拆除后不可建造,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160平方米以内,建造房屋的同时需将厕所改造成无害化卫生厕所,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4、孔夫村东安八组村民肖向阳,户主肖向阳,家庭人口2人,拟在原址拆除旧房翻建主体房屋一幢,1.5层,房基占地面积约160平方米,现原址主体房屋地类符合,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予以批准,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160平方米以内,建造房屋的同时需将厕所改造成无害化卫生厕所,自行协调邻里关系。

5、 龙亭村塘坞组村民吴相春,户主吴相春,家庭人口3人,拟在原址拆除旧房翻建偏房两间,一层,房基占地面积约130平方米,现原址主体房屋地类符合,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予以批准,放线必须严格把控,要做山体防护,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160平方米以内,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注:请各村根据会议纪要的结果,通知到所有申请建房的农户,同时通知符合建房要求的农户携带建房申请人的农商行银行卡和身份证,前往农商行缴纳建房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携带银行回执单到镇四楼财政所加盖公章后到二楼镇农业农村办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确定翻建房屋时间请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放线后方可开始建设。

名:宁国市财政局宁国市政府非税收入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号:0706678861120100003458

意:付款说明处一定要备注“付仙霞”字样

仙霞财政所会计:甘成瑶(电话:1813026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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