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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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9 发布日期: 2021-07-29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29 15:07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胡正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针对物管小区建设,我局做了一系列工作。

一、规范行业行为、建章立制

我局将积极落实《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房[2019]103号文件精神、《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办发[2020]38号文件精神和宁国市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2020年城区物管小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宁创城办[2020]9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物业服务信用管理,组建失信、违约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定性处罚、定量扣分。信用扣分达到一定标准的列入黑名单,不得承接新项目。同时我局将会同各街道(乡镇)对所辖小区物业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不断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制度,全面提升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水平;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切实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我局将引入竞争机制,培育物业服务市场,积极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以公平竞争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发展,使物业服务企业与市场接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促进行业的发展。

二是重心下移、创新体制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新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各街道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市目标考核管理,明确小区物业管理的属地职责。同时我局在物业企业考核机制中,下放考核权限,业主大会可参与考核,并占据相应分值。

三、建立奖惩机制

结合宁国市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对接文明办、所辖街道社区,针对我市优秀示范小区评选,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奖励。同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红黑榜,对整改不到位的约谈所服务项目甲方,要求其解除服务合同。

下一步我局将把社区纳入物业考评体系,将业主满意度作为物业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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