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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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9 发布日期: 2021-07-29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29 15:06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蓝冬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和管理的建议》已收悉。近年来,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加强建设和管理,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创新相关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突出党组织领导带动作用

扎实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业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业委会活动中的作用,全面落实对业委会的监管,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规范业委会人员配置

业委会委员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委会委员候选人采用业主推荐及居委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优先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先进代表、优秀党员作为业委会成员候选人。逐步提高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比例,力争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

三、加强业委会自身建设

要求建立信息发布、工作档案、印章管理、财务审计公示等制度。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维修资金使用和公共收益收支、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等物业管理事项。

四、加大业委会监督考评力度

一是督促违规行为整改。业主(代表)大会、业委会作出的决定 违反法律 、法规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二是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市直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可对辖区业委会进行考评,重点为业委会组织机构建设、规范运作、成员履职、印章及财物管理使用、接受所属居委会监督指导、业委会发挥作用等情况。对于全市考评分数前十位的业委会,给予通报表彰。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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