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良政委员:
一、开展工作摸排
自2月以来,我局网安部门先后组织人员对全市正在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就我市而言,
目前该系统主要应用在公安天网人脸识别系统、企事业单位上下班考勤系统、银行业务办理系统、各小区出入口车辆识别系统、企事业单位出入口车辆识别系统、刷脸消费APP等方面。
二、加强网络安全检查
工作中,我局网安部门通过实地检查,明确要求各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单位和企业,不得将相关应用系统与互联网进行联接;若因业务要求联接互联网的,必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根据等级保护2.0标准开展定级备案、测评、建设。同时要求已经建设的单位和企业与承建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以确保承建公司不会将相关信息漏。若造成泄露,我局将视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加强网络安全培训
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强重点单位的网络安全培训力度,通过上门宣传、检查、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企业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当前视频应用逐渐普及的情况,及时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漏洞,提供网络安全保障,同时将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视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以供各使用单位根据实际参考执行。
特此答复。
负责人:高勤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经办人及电话:余建军(网安大队大队长)
0563-4022789-3535(办)13805626926(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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