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第108 号的答复
操宝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制定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补偿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办理概述
近年来,随着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我市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年增加,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和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虽然《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明确表述对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政府应该给予补偿,但在实际操作时很难。一是对条款中的“依法划定的生产经营区域”、“较大损毁”、“其他情形”等难以确定。二是虽明确了林业部门具有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的责任,但涉及林业、财政、农业、卫计等众多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很难组织。三是即使核实后提出应当予以补偿,但省市财政若没有安排相应的补偿资金预算,财政资金安排程序也很繁杂。针对此情况,我局认真组织调研,积极探索将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纳入政策性保险,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我市野生动物相关情况:根据专家调查,宁国市有野生脊椎动物共有4类215种,其中不乏国家一、二级及安徽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一些山区,经常会发生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危害经济林木、农田作物甚至伤人等现象,给农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损毁竹笋、林下种植的中草药,啃食山核桃果实、香榧等经济林木树皮等;
2.损毁绿化苗木;
3.损毁农田水稻、玉米、小麦、黄豆、蔬菜等农作物;
4.偶发伤人和家畜事件。
(二)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纳入政策性保险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宁国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野生动物公众险保费,2020年11月27日,我局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公司进行签约,我市因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全面纳入政策性保险补偿。
1、农作物损失补偿范围、标准
品种
补偿金额(元/亩)
水稻
406
返青期
分蘖拔节期
孕穗期
成熟期
补偿金额
占比
244
60%
284
70%
365
90%
100%
小麦
367
苗期
拔节期
抽穗扬花期
220
275
75%
330
玉米
282
开花期
141
50%
197
254
油菜
270
蕾薹期
角果成熟期
149
55%
189
243
棉花
394
蕾期
花铃期
吐絮期
276
355
大豆
170
结荚鼓粒期
102
128
153
2、人身伤害补偿标准
1、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6万元
2、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2万元
3、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额为200元,超过200元后的部分按照国家医保用药政策审核医药费用。
3、2020年保险补偿情况:2020年全市受理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损失831户,赔付金额1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指导国元保险公司宁国支公司开展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补偿工作,进一步简化受理、勘查、补偿程序,方便群众理赔,同时积极争取在政策范围内逐步提高赔偿额度,全力维护群众利益。
办复类别:A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夏云峰
联系电话:4012710
2021年5月25日
抄送: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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