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黄和喜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有关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一直在有条不紊的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一项改革创新工作,为科学推进此项工作,我局专门组织相关人员赴泾县考察学习入市工作,并与浙江省德清县、安徽省金寨县交流了入市经验。结合上述已开展入市工作地方的成功经验,并多轮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后,牵头草拟了宁国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试行)(草案)。
目前该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下一步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指导意见的制定,有利于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推进,以便缓解国有建设用地趋紧的局面,增强土地利用的市场化、多元化,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真诚的欢迎你们继续关注自然资源工作,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张带宗
联系电话:0563-4012799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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