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月份全市共接群众价格咨询、举报、投诉2件,市长热线2件。
二、6月份主要调查处理2件:
1、1人反映“宁国开发区的高速救援公司,协商好收费1600元,后来说没有工具和轮胎,要运送过来,又收取300元,不合理”问题1件,回复如下;经电话联系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了解相关情况,协调双方沟通,被投诉人退还投诉人更换轮胎费用300元,投诉人表示满意。
2、1人反映,“华贝广场的果园商铺,三天收取电费500元,认为不合理”问题1件,回复如下:华贝广场是商业综合体项目,用电实行转供电主体收费政策,商业用房、公寓楼用电为一般工商业电价,实行峰平谷计费、适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电价远高于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同时,共用专用变压器,专变和电路的损耗、公共照明等,未计入住户个人用电量但要共同分摊。执法人员查看电费缴纳发票、住户用电分摊表及汇总情况,物业公司预收电费充值到个人账户、预收单价1元/度,待下月初明确电费总额、计算单价后用户据实分摊,收取的电费总额未超过应缴纳电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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