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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在线访谈】民政之音:低保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3 发布日期: 2021-06-03
【在线访谈】民政之音:低保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03 11:26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主持人: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2020年出台完善了一系列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重大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编密织牢了基本民生保障网。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2020年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推进情况。

黄 建:2020年,省民政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2020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要求,全力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是深化改革创新,贯彻落实两办《意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安徽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10月28日正式印发,在全国属于首家。《实施意见》为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是落实救助政策,兜底保障坚实有力。会同扶贫办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范围、内容和分工。目前全省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83.7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6.6万人,占农村低保对象58%,占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2%。平均低保标准7670元/年,补助水平为417元。全省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4.4万人,平均低保标准为64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523元。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均比去年有大幅度增长,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是迅速行动部署,做好因疫因灾救助。疫情发生后,及时出台意见,全面优化简化救助审批环节和程序。进入汛期后,及时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和《困难群众兜底生活保障政策指引》,加大救助力度,畅通求助渠道,及时受理困难群众诉求,防止因疫因灾致贫返贫。


主持人:对于城乡低保政策,老百姓说的最多的就是“阳光低保”,期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这也是民政系统工作的方向。在这方面,我省开展了哪些工作?

黄 建:开展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推进“阳光低保”,是社会救助领域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开辟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栏,用于宣传解读政策、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低保应保尽保、促进低保政策落实和管理规范。2020年3月,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设立了兼具投诉举报、政策咨询、求助受理等功能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共165个,并在民政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确保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有效、值守规范,提高回应、解决群众诉求的能力和水平。

主持人:随着经济发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保障最低限度的基本生活,逐步向适度满足困难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转变,请问在这方面我省有哪些具体措施?

黄 建: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省在低保方面进行了一些新的调整。一是优化了认定条件。省民政厅出台了关于低保认定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各地在核定家庭收入、财产时,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困难程度。二是拓展了保障范围。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采取“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措施予以保障。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户纳入低保,做到“单人户保”“整户保”相结合,应保尽保。

主持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请问我省将采取哪些举措,推进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黄 建:2021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加大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力度,完善低保等制度,拓展救助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其基本生活状况。对依靠就业、产业帮扶已稳定脱贫,渐退期满的农村低保对象,要稳步有序退出低保范围,防止保障过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推进城镇脱贫解困。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采取“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措施予以保障。加大低收入家庭救助力度,确保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抓手,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构建“物质救助+服务保障”的兜底保障模式。大力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事项线上办理,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就近办”,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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