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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893G/202107-0001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的通知 文号: 宁经信〔2021〕87号
生成日期: 2021-07-22 发布日期: 2021-07-2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2 11:21 来源:宁国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专精特新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应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皖经信中小企〔202072号)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含正在公示的第三批小巨人企业),不再申报。重点推荐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农产品初加工、印刷包装、肥料矿业、普通建材、工艺美术、纺织服装等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消费品,原则上不予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申请表》(见附件)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三)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四)相关证书复印件(专利、资质、标准等证书,所获荣誉有关证明等)。

三、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申报企业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进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申报系统(系统开放时间为723—730日),选择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认定,按引导完成在线填报。

二)市经信局对企业所填内容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企业可上传附件。申报附件材料需严格按照文件类别要求的名称命名,并逐一上传(同类扫描图片可压缩合并成pdf),上传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文件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和尺寸适宜。
四、工作要求

各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二份)请另附2020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一并730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凯、刘倩联系电话:0563-4036056

技术支持电话:0551-62871939


附件: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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