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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107-00024 组配分类: 项目实施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09 发布日期: 2021-07-09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6:52 来源:宁国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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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226号),为做好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主题,重点支持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等有很好的引导示范作用。

二、支持方式

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县(市)(‘百城百园’)”专项,支持方式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40-60万元。申报项目由市科技局遴选择优推荐,经宣城市科技局报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组织评审,择优遴选予以立项支持。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宁国市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2.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作价投资、技术转让或许可3类合同,将高校、科研院所已取得的具有产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应用。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4年6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需提供主持人年龄、工作单位、聘用合同等佐证材料),没有主持在研中央引导资金以及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4.项目申报单位和主持人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不予支持。项目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支持,申报单位和主持人至申报截止日3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逾期未验收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不予支持,企业有在研中央引导资金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一般不再支持。

5.申报项目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主持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

6.申报项目要符合规定的支持方向和资金用途,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较高,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等有很好的引导示范作用。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项目验收指标具体可考核。

7.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具体实施周期在项目立项时明确。

四、申报流程

(一)网络申报。各有关项目申报单位登陆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栏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项目单位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7月7日8:00,关闭时间:2021年7月26日17:30。

(二)材料上报。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书、开发区或乡镇推荐函、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7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上报市科技局对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李春苗 汪瑶

咨询电话:4113728

宁国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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