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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宁卫健妇〔2021〕6号
生成日期: 2021-06-09 发布日期: 2021-06-09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 11:30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委属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现将《宁国市2021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1年6月7日


抄送:市财政局

宁国市2021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

项目实施细则


  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1年宁国市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健妇〔2021〕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检查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一)2021年完成5000名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和1000名乳腺癌免费筛查。

  (二)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逐步提高“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在梅林镇、霞西镇、宁墩镇、甲路镇开展“乳腺癌”免费筛查,检查对象为辖区内35-64岁适龄以低收入家庭为主的农村妇女,2020年已参加“两癌”检查的已婚育龄妇女不得重复检查。

  三、实施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

  1.初筛筛查。对服务对象开展妇科盆腔筛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筛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筛查。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2.阴道镜筛查。对初筛结果为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阴道镜筛查。阴道镜筛查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3.组织病理学筛查。对阴道镜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筛查。

  (二)乳腺癌筛查

  1.初筛筛查。对服务对象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筛查,乳腺彩超筛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2.乳腺X线筛查。对乳腺彩超筛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筛查。乳腺X线筛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筛查。对乳腺彩超筛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筛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筛查(以下简称活检)。对乳腺X线筛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筛查。

  (三)筛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各乡镇、街道社区应有专人负责详细收集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

  四、工作职责

  (一)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全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的组织与领导,对全市检查项目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适时进行全市通报。

  (二)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负责全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的业务培训、经费管理、检查指导、资料整理上报。对宫颈癌检查宫颈刷片异常或/和高危人员进行阴道镜检查;对项目资料全面收集、质控、录入、归档及统计上报;负责业务培训,派专业技术人员在各项目点蹲点监督指导现场工作,定期向市卫健委汇报“两癌”筛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确诊高危病人及癌症患者的治疗追访工作。

  (三)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

  市人民医院负责全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的专业技术指导,对乳腺彩超检查异常/可疑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或组织病理学检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作为医共体牵头单位,要对有需要的医共体成员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和场所,确保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四)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由村、社区卫计专干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需要检查人数;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签署“知情同意书”;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检查。

  (五)乡镇卫生院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流程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保证现场检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医疗安全;负责项目检查资料收集、整理、质控、归档及统计,及时上报项目检查进度表,确保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做好“两癌”确诊高危病人及癌症患者的追踪随访工作;在“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办公室的领导下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沟通、相互协调,做好项目街接工作。

  五、资金保障

  (一)经费标准和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人均49元、乳腺癌筛查人均79元的标准予以资金补助。资金可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不足部分由各县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以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经费核拨。根据当年筛查指标任务量和补助标准核拨各地的资金额度。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筛查任务数和服务项目,经费自筹。

  (三)经费管理。要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出现资金配套、拨付不到位,或管理不善导致工作不落实的,责令改正。对于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两癌”免费筛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自愿参与。

  (三)规范项目实施。要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七、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1年6月上旬)

启动宁国市2021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对乡镇、街道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统一项目检查流程及考核评估标准。各乡镇、街道按照方案落实检查前各项准备。

(二)临床检查阶段(2021年6-8月份)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受检对象签署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自愿检查知情同意书、填写个案登记表;对受检对象进行妇科常规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刷片检查,乳腺临床检查;对上级医院反馈回来的宫颈癌检查刷片阳性人员、乳腺临床检查可疑人员名单,建立追访档案,安排专人负责追访工作;各乡镇、街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检查任务。

(三)阴道镜、钼靶进一步检查阶段(2021年9月份)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两癌”检查可疑或/和高危人员名单在指定时间内上报到市妇儿中心,建立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可疑人员高危信息档案;市妇儿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对各乡镇街道送检的宫颈刷片检查阳性人员或高危人群进行阴道镜检查,必要时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市人民医院应及时对乳腺检查可疑人员进行乳腺X线扫描检查或组织病理学检查。

(四)数据分析、录入及随访阶段(2021年10月)

各项目实施单位全面完成数据录入、整理、统计分析,市妇儿中心对项目执行情况全面总结、撰写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市妇儿中心将需随访对象名单通知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符合随访条件的检查对象进行跟踪随访,并将随访情况及时向市妇儿中心报告。

八、考核和评估

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的考核和评估工作,并分阶段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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