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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106-00078 组配分类: 社会团体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社会组织“百社进百村”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8 发布日期: 2021-06-10
关于印发《宁国市社会组织“百社进百村”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10:54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社会组织:

经研究,现将《宁国市社会组织“百社进百村”乡村振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8日

抄送:宣城市民政局、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宁国市社会组织“百社进百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展“百社进百村”专项行动成果,根据省民政厅、宣城市民政局安排部署,宁国市民政局决定,开展社会组织“百社进百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调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见效,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推动基层社区治理、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应有力量。

二、帮扶原则

(一)坚持“自愿参与、积极作为,牢记责任、量力而行”。各社会组织依据自身条件,秉持自愿原则,与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结对帮扶,尽力而为。

(二)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发挥优势、创新方式”根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组织自身条件等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

三)坚持“精准识别、精准规划,精准帮扶、精准振兴”社会组织针对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实际状况,精准施策,分类推进,积极推进乡村振兴。

(四)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村社合作、共同发展”社会组织和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秉持互利共赢的理念,利用各自资源,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信息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在帮扶合作中共同发展壮大。

三、帮扶途径

(一)突出产业帮扶。根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资源特点,帮助结对村发展特色产业,开发结对村的优势资源,提高生产力、提升附加值,带动结对村劳动力就业和经济发展,持续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

(二)开展商贸帮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身经济带动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社会资源优势,通过农企直通车、农校直通车、委托加工、协调订单等形式,帮助结对村对接外部市场,搞好产品品牌包装策划,依托自身优势为结对村搭建产销平台,帮助结对村销售优质特色农副产品,增加群众收入,开展商贸帮扶。

(三)推进公益帮扶。各社会组织要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重病患者、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在校学生等为重点,通过捐款捐物、助学、助老、助残、助医等形式,对低收入群体开展教育帮扶、医疗帮扶、智力帮扶、生活救济、精神抚慰等公益活动,帮助结对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面貌,提高结对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组织技能培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机会,通过各种培训让有需要的群众掌握1门以上的技术,帮助推荐就近就业。开展农业种养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技术型农民,以适应现代化农业的要求。

(五)宣扬绿色理念通过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扬环境保护理念、营造良好的生态治理氛围等形式,推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助推生态宜居的发展目标。

六)组织文体活动开展贴近乡村生产生活、符合农民现实需求的文体活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提升农民文化水平、丰富农民精神世界,助推文明乡风。

(七)提供信息服务发挥社会组织自身优势,为结对村提供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帮助结对村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开拓工作思路等。

四、方法步骤

(一)强化精准对接。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主动联系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积极发挥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优势,帮助结对村理清发展思路,根据结对村实际,选准突破口,与结对村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帮扶规划;也可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申报,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统筹,组织和指导社会组织与各村开展结对工作,明确村、社结对联系人。

(二)抓好贯彻落实。结对帮扶的社会组织至少每两个月坚持到结对村一次,抓好帮扶计划落实。从7月份开始,各帮扶社会组织要及时将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及成效报市民政局,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报送一次帮扶信息。

(三)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讲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故事,传播乡村振兴声音,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结果运用把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情况纳入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评先评优、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的重要内容,对帮扶成效突出的社会组织进行通报表扬,打造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持续、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联系人:陈景康章一力(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0563-402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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