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未成年人保护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106-00072 组配分类: 未成年人保护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社会保障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及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号: 宁未保字〔2021〕1号
生成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6-30
关于印发宁国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及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30 10:46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市政府同意,将宁国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调整为宁国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未保委),现将市未保委工作职责、组成人员和工作规则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要求;牵头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任:金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高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员:陈市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市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王汤梅市民政局局长

方建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拥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魏东海市法院副院长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广传市发改委副主任

雷明东市教体局副局长

申鹏海市科技局二级主任科员

徐殿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凤琴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彭兴军市财政局副局长

俞铁梅市人社局副局长

市住建局副局长

周毅芳市交运局副局长

龚广彬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市文旅局副局长

梁林萍市卫健委副主任

王永祥市应急局副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湛继仓市统计局副局长

吴亚男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

工会经审委主任

团市委副书记

胡兴波市工商联副主席

杨燕萍市残联党组成员

李智国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未保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主要承担市未保委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市未保委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儿工委办各1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市未保委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市未保委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市未保委可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市未保委全体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市未保委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市未保委主任审批。

三、工作规则

市未保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在市未保委会议召开之前,可由市未保委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市未保委议题和需提交未保委议定的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和专家参与。市未保委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市未保委。市未保委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开展督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市未保委提出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市未保委会议,认真落实市未保委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市未保委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宁国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

202162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