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冬梅: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多次强调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好社会组织作用,多次在相关领域工作文件中提出具体要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并发挥其积极作用,意义重大。
第一,是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回应。社区社会组织具有鲜明的“社区”特点,是社会组织中最通民心、最接地气的一类。群众通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议事、管理社区事务、参与和享受社区服务。 基层党委政府以社区社会组织为纽带,加强对社区群众活动的引导和支持,可以有效传递党的方针政策和关怀温暖,进一步紧密团结群众、巩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是新时代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多次作出明确要求。随着社会治理工作重心和管理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社区治理和服务精准化、精细化要求越来越高,必然要求将更多适合的事务交由社区社会组织承担,也就要求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强化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推动居民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有生力量,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第三,是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 社区社会组织一头连着基层党委政府,一头连着万千社区居民,是群众参与基层协商、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渠道,更是社区管理服务的重要力量。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对于基层民政部门拓展服务力量和服务手段,履行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部门职责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