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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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胡乐镇2021年度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胡政〔2021〕41号
生成日期: 2021-04-03 发布日期: 2021-04-03
关于印发《胡乐镇2021年度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3 16:01 来源:胡乐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各机构:

《胡乐镇2021年度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执行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胡乐镇2021年度乱埋乱葬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七大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着力巩固和深化全市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纵深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殡葬“全惠民”政策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殡葬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持续推进骨灰公墓集中安葬,确保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率达到100%。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内散葬旧坟存量综合整治,着力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推进骨灰生态节地安葬,持续深化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改革。加快推进殡葬领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持续提升殡葬服务便民化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推进新增骨灰集中安葬。(时限:202112月底)

全面落实殡葬全惠民政策,确保惠民政策覆盖面达到100%。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多种宣传方式,多渠道、深层次、立体化地加强我镇乱埋乱葬专项整治、惠民殡葬等政策措施的宣传,着力提升群众知晓率。持续加强新增骨灰和寄存骨灰的跟踪管控,推进新增骨灰公墓集中安葬工作,确保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村、民政部门、派出所、自然资源规划所)

(二)持续推进新增骨灰生态安葬。(时限:202112月底)

进一步加强新增骨灰生态安葬的宣传引导,大力推广格位葬、树葬、花葬、草坪葬、江(海)葬等。鼓励各村公墓多设置有一定面积的树葬、花葬、草坪葬等,探索选择建设骨灰寄存堂方式新增公墓骨灰安放设施布点,引导传统葬法向生态节地葬法转变,逐步提高公墓生态安葬率。(责任单位:各村、民政部门、派出所、自然资源规划所

(三)持续提升乡村公墓管护水平。(时限:202112月底)

积极探索村级公墓多途径管护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设公益性岗位等,进一步加强村级公墓管理维护力量,做好公墓管护各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管护制度。提升公墓建设和管护水平,促进村级公益性公墓良性发展。(责任单位:各村、民政部门、派出所、自然资源规划所

(四)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内散葬旧坟存量综合整治。(时限:202112月底)

各村要根据辖区内综合整治情况,明确治理范围和完成时限,对省道沿线、高速沿线、集镇周边、旅游景区、重点项目开发地带等重点区域内有碍观瞻坟墓进行综合治理。其中,对采取绿化、覆土、深埋等工程措施后仍有碍观瞻的老坟旧坟,必须迁移至公墓进行集中安葬。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巡查检查执法力度,对新增违建坟墓,坚决予以拆除。严格公墓墓穴建设标准,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对新的顶风违建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形成威慑效应。强化源头管控,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坚决遏制违建墓地反弹苗头。检查复核整治违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等行为,坚决督促依法整治到位。(责任单位:各村、民政部门、派出所、自然资源规划所

(五)持续深化移风易俗改革。(时限:202112月底)

创新服务管理方式,积极开展“心语寄哀思”、网上祭祀等活动,并利用鲜(绢)花、电子屏等平台,替代纸质花圈、乐队、烟花爆竹等传统治丧方式。广泛开展以“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生态安葬”等为主题的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村委会红白理事会作用,大力宣传、积极倡导群众采取“文明、节俭、环保”的祭扫方式。(责任单位:各村、民政部门、派出所、自然资源规划所

(六)持续开展行业清源专项行动。(时限:202112

月底)

定期不定期对全镇开展殡葬领域行业清源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单位运营服务行为。立足行业监管和部门职责,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做好线索梳理、甄别、核查、移交工作,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村级公墓建设管护工作督查指导,进一步规范公墓职能。(责任单位:各村、民政部门、派出所、自然资源规划所)

(七)持续加快推进殡葬领域信息化建设。(时限:202110月底)

推进落实“互联网+殡葬服务”行动方案,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数据的实时录入及历史数据补录工作,提升殡葬领域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各村、民政部门、派出所、自然资源规划所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既是巩固和深化我镇殡葬综合试点改革工作成果,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政治责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继续保持高位推动态势。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完善长效、常态化工作机制,从严从实、抓实抓细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2、强化考核调度。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年度考核任务,将继续纳入全镇目标考核管理。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月通报、季约谈”工作机制,每月末对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率和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及时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

3、协同配合推进。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协同配合。各村、民政部门、派出所、自然资源规划所等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任务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及时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汇报,着力形成共同发力、持续推动殡葬综合试点改革工作良好工作氛围。

4、巩固固化成果。村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责,及时总结提炼殡葬综合试点改革和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的新途径、新办法。尤其是在移风易俗改革、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生态节地安葬、惠民殡葬政策落实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固化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改革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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