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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104-00002 组配分类: 河长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2021年一季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5 发布日期: 2021-04-05
宁国市2021年一季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1-04-05 15:21 来源:宁国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1、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安徽省《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皖水河湖函〔2020〕71号)要求,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
2、按照省市部署,印发《宁国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的决定>实施方案》,对全市河湖进行排查上报。
3、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宁国市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市河长办主任及主要河流(段)、湖泊市级河(湖)长及牵头部门,并做好市级河长公示牌更新工作。
4、根据省验收组意见做好西津河省级示范河湖的优化建设及日常管护工作。
5、根据宣城市2020年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考核评分细则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提交我市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资料。
6、根据《2020年度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全面开展2020年度宁国市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考核工作。
7、开展第三批宣城市河(湖)长制示范点验收工作,并根据宣城市提出的建议,对河湖长制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进一步完善。
8、参加宣城市河长办召开的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
9、参与大讨论学习。
10、3月22日,开展2019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11、3月26日,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勇率队来我市视察调研河长制工作。
12、督办港口镇柳溪公园污水管网问题。
13、开展日常巡河,做好第一季度各级河长履职提醒。
14、持续完善水利部系统、省河长制决策系统、宣城市信息系统,按照时间节点填报更新信息。
15、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使用巡河APP开展巡河,并根据省市要求对巡河APP使用情况进行提示通报。
16、按照省市规定报送河湖长制报表信息、禁捕退捕工作开展情况。
17、印发我市2021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简报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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