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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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港口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港政〔2021〕66号
生成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3-3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港口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09:41 来源: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各镇直单位:

现将《港口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1年329

港口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全面、稳妥、有序推进实施本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逐步扩大接种人群范围,进一步提高人群接种率,根据宁新冠防指办〔202154号《关于印发<宁国市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优先顺序,扎实稳妥推进。

2.坚持知情同意、全员免费接种。引导并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开展接种。

3.坚持常态化防控与接种工作相统筹。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疫苗上市进程、适用人群、产量等因素,按照省、市要求统一调整免疫策略。

4.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各村(社区)落实好属地责任,镇直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全流程监管,积极稳妥提高接种率。

二、接种对象及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疫苗接种工作分三步具体实施:

第一步:2021年620日前,完成上级规定的常住人群(18-59周岁年龄段)疫苗接种任务数。

第二步:2021年7月至12月底,继续做好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做好18-59周岁年龄段人群疫苗补种。根据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数据,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接种。

第三步:在做好前二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全镇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制定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安排。

接种点安排:根据接种需求,港口镇接种点设在港口卫生院,港口镇辖区内常住人群经各村(社区)和相关镇直单位通知动员后到港口卫生院接种。

三、接种实施

1.接种人群摸底。各村(社区)通过张贴公告、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地毯式摸排,人员信息登记,逐户宣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及必要性,消除群众恐惧心理,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加疫苗接种;同时镇相关镇直单位做好企(行)业、建筑工地等人员信息进行登记上报,做到应接尽接。

2.接种安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目标人群统一排定接种日期和时间,并提前通知各村(社区)和镇直相关单位组织接种人群有序到镇卫生院进行接种。所有接种对象均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测量体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

3.接种前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镇卫生院设置医师负责接种对象的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询问情况。

4.接种前充分告知和知情同意。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要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告知,确保受种者知情同意。

5.接种后现场留观。接种对象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区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接种点需备有足够空间用于接种后现场留观。现场工作人员应告知受种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

6.疫苗接种凭证准备。接种点完成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后,打印预防接种凭证,交予受种者。

四、工作保障

1.强化工作职责。为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港口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七个工作专班。(具体见附件)

各村(社区)要成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本辖区人员的摸底登记、宣传发动工作,有序组织人员到港口卫生院进行接种。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带头作用,要求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含聘用、外包人员)只要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都要进行疫苗接种,以上人员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安排进行接种。

2.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3.开展专项督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摸底登记、组织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人员底数清楚、人员组织到位、接种任务达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将列入我镇年终目标考核。

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部署不力、组织不力、落实不力将严肃处理和问责。


附件:

港口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在本镇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港口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具体成员

(一)组长:

李 华 港口镇党委书记

(二)常务副组长:

赵从群 港口镇人大主席

李 靖 港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三)副组长:

汪书洲 港口镇党委副书记

胡永兵 港口镇党委副书记

韩双红 港口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汪 辉 港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 剑 港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 聪 港口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孔繁祥 港口镇党委委员

尹 峰 港口镇党委委员

邹艳霞 港口镇人大副主席

(四)成员:

欧阳青港口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主任

何海龙港口镇卫生院院长

陶 澜港口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中心)(统计站)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 雪 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督查考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周道春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管理站、生态环境站)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港口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中心)(综合信息指挥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港口镇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刘援非港口镇集镇建设办公室(中心)主任

杨 波 港口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中心)副主任

张 斌 港口镇派出所所长

李宣强 港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董国庆 港口镇卫生院副院长

孙晓雯港口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副主任

匡义能 港口镇港口村党总支书记

蔡德成 港口镇灰山村党总支书记

陈贤友 港口镇五磁村党总支书记

甘成义 港口镇凉亭村党总支书记

夏学东 港口镇太平村党总支书记

洪清刚 港口镇西村村党总支书记

程守华 港口镇山门村党总支书记

黄美琪 港口镇港口社区党总支书记

汪传静 港口镇新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汪辉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主任欧阳青、卫生院院长何海龙任办公室副主任,卫生院副院长董国庆、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副主任孙晓雯为联络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工作专班

1.排摸组

长:汪辉

员:欧阳青、陶澜、刘援非、各村(社区)卫健专干

责:负责辖区符合接种条件人员排摸。村(社区)常住人口接种对象摸排由各村(社区)卫健专干负责;建筑工地接种对象摸排由镇集镇建设办公室负责;企业接种对象摸排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

2.医疗组

长:何海龙

员:董国庆、丁梅菊、闻霞

责:负责医护人员配备、救治工作。

3.维稳组

长:孔繁祥

员:黄欢、张斌

责:负责接种工作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处置。

4.宣传组

长:汪书洲

员:李雪、章玲峰、张曦

责:负责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情应对。

5.后勤组

长:尹峰

员:杨波、何海龙

责:负责接种后勤保障工作(非医用物资、物业保洁人员配备、生活垃圾清运等)

6.现场组

长:汪辉

员:何海龙、欧阳青

责:负责接种场所布置、管理、运行。

各组要对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开展评估,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服务,确保我镇新冠疫苗人群免疫屏障尽快建立,疫情防控成果得到持续巩固。

7.督导督查组

长:韩双红

员:付立枝、程聪

责:负责开展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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