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充分发挥幼儿园环境在教育教学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幼儿园园所文化建设和整体教学水平的提升,经研究,宁国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督导科决定于2021年3月中下旬联合开展幼儿园环境创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及幼教点。
二、参评内容
1.环境创设要与教育目标相结合,与课程紧密联系,从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出发,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环境的教育价值。
2.环境创设要以幼儿为本,环创内容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知识经验和认知水平,幼儿积极参与,让幼儿成为环境中的主人。
3.为幼儿创设丰富的区域活动空间,布局合理,材料丰富,体现多样性、趣味性、艺术性、安全性。
三、参评方式
本次评比分片区指导和市级评审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月25日至3月15日由各片区牵头,组织指导片区内幼儿园进行环境创设;第二阶段:3月22日至3月31日,市级评审组到各幼儿园进行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时,由幼儿园安排一名负责人向评审组解说本园环境创设的整体思路、主题思想以及亮点特色等情况(各幼教点由中心园一并汇报)。
评审组成员现场查看幼儿园室内、室外环境、区角计划表,从幼儿园室内班级环境、区角游戏环境、主题活动环境、室外环境四个方面进行打分。具体评比标准及细则见附件。
四、奖项设置
根据幼儿园星级分A组(三星级及以上)、B组(一、二星级)、C组(准入级)设奖,每个组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立优秀片区奖,纳入片区教科研成果考核。
希望各幼儿园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为幼儿身心发展提供丰富、适宜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附:2021年宁国市幼儿园环境创设评比标准及细则
2021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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