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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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101-00010 组配分类: 受灾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关于下拨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13 发布日期: 2021-01-13
关于下拨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09:21 来源:宁国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71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8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保障,原则上每户补助最低不少于600元、最高不超过1500元。

二、各地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有关规定,严格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本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四、各乡镇、街道“一卡通”发放表于2021115日前报市应急局救灾和物质保障科。

附件:1、宁国市2020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花名册。

2、宁国市2020年冬春救灾款“一卡通”发放表。


20201231

宁国市2020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街道

金额(万元)

备注

1

西津街道

20

2

南山街道

25

3

河沥溪街道

30

4

仙霞镇

35

5

云梯乡

20

6

宁墩镇

35

7

万家乡

35

8

南极乡

45

9

中溪镇

40

10

梅林镇

50

11

汪溪街道

37

12

霞西镇

70

13

竹峰街道

28

14

胡乐镇

52

15

甲路镇

55

16

方塘乡

40

17

港口镇

33

18

青龙乡

32

19

天湖街道

20

20

全市合计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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