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2 14:33
来源:甲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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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以实施“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立足退役军人工作主责主业,充分整合和利用退役军人系统政策资源,创新机制,大力推进产业帮扶、就业创业帮扶、关爱帮扶、消费帮扶,精准分类施策,营造浓厚氛围,为如期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贡献。
二、任务分工
(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筹调度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组织全市退役军人系统及退役军人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做好局领导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联系包保困难优抚对象家庭工作,定期赴村入户开展走访慰问,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具体落实本级常态化联系和帮扶工作,做好动态信息掌握、信息台账建立更新,确保各项帮扶和保障工作落实落地。
三、主要措施
(一)持续推进产业帮扶。动员全市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动员并引导民营龙头企业通过“公司+村集体,农户,基地”等形式积极参与帮扶。各地根据实际,主动联系部队,对接动员爱国拥军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到脱贫攻坚中,帮助加快复工复产、满工满产,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发展“短、平、快”和当年能见效的产业扶贫项目为主,因地制宜、争取帮助引进1-2个产业扶贫项目。
(二)加大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人社局、扶贫办等单位,了解就业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会同市税务局落实退役军人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帮助退役军人掌握就业技能,提升就业能力。宣传高职扩招政策,配合市教体局做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创业培训和创业特训营,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以创业促就业。会同人社部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就业起航网上招聘等活动,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退役军人就业服务窗口,提高岗位质量,动态掌握退役军人就业状况,关注困难退役军人的就业。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发挥典型人物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帮助当地脱贫致富。
(三)持续推进关爱帮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工作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针对困难优抚对象类型和困难程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解困、荣誉激励、心理慰藉和人文关怀等工作。认真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19﹞53号)、《关于认真贯彻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精神进一步抓好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宣退役军人〔2020﹞19号)4月8日全市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等问题整改调度会议、《关于印发全市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督查情况通报的通知》(宣退役军人〔2020﹞27号)要求,确保重点优抚对象按规定叠加享受公民普惠待遇和优待抚恤政策。在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的基础上,主动协调扶贫、民政、卫健、住建、财政、医保等部门,建立联合会商和问题整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对特困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横向协作、重点开展帮扶;对于孤老独居重点优抚对象,动员他们入住集中供养机构,对不愿入住的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与村(社区)主任、村民小组长(或亲友邻居)、孤老或独居重点优抚对象本人签订四方协议,落实包保责任;对于享受抚恤补助待遇后仍然存在生活困难的,应采取增发优待金、临时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帮扶等方式解决生活困难;对于存在住房困难的,应优先落实危房改造;对于存在医疗困难的,应采取医疗救助、优抚医疗补助、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解决;组织优抚共建医院面向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伤残军人等群体,开展免费体检、健康宣传、送医送药活动,增强退役军人的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四)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广泛动员亲友开展消费帮扶,通过“以买代帮”“以购代捐”“线上代销”等方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困难户农特产品,与困难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军农对接”,积极协调当地驻军部队通过“以购代销”的方式参与消费帮扶,积极探索其他消费帮扶渠道,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采取“以购代捐”等方式采购困难户的产品和服务。
(五)持续推进氛围营造,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动员新闻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挖掘提炼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围绕典型的人和事,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展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在脱贫攻坚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良好形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深刻认识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关系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坚决扛起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主动抓,分管领导要牵头落实具体抓,压实责任,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确保全市本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明确工作方案。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要及时梳理工作任务,动态掌握情况,集中力量,精准开展帮扶工作。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4月24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全面推动落实,及时整改补短,确保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在实处。
(三)汇聚工作合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同级民政、财政扶贫、住建、医保等部门对接,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确保上级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按要求合力推进常态化联系帮扶工作,积极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
(四)严肃工作纪律。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各级干部职工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践行三实”,推深做实“五问五做一排查”帮扶行动。各地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将纳入有关退役军人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