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路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012-0032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简明问答解读】关于印发《甲路镇2020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0-12-31
【简明问答解读】关于印发《甲路镇2020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08:56 来源:甲路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问:救助的对象是哪些?

今冬明春生活救助的重点是解决受灾困难人员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救助标准是多少?

全镇户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60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一般困难户户均600800元;重点救助对象户均8001500元。

三、救助程序是什么?

根据下拨的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资金表附后),制定冬春救助方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户报: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二)村评: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所在村民组、救助金额、监督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冬春救助台账,填报《宁国市2020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花名册》报镇政府审核,村务必于2021112日前将评议会议记录、《救助花名册》、《一卡通发放表》、公示照片等各项材料报镇应急管理站陈光辉或殷祖军处。

(三)镇审:镇政府对需救助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查,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救助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宁国市2020年冬春救助一卡通发放花名册》,并报市应急部门审批。

(四)市定: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五)发放救助金。镇政府根据市应急部门审批结果,在财政涉农资金发放录入系统中登记造册,经逐级审核后,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