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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04 发布日期: 2020-11-04
《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04 15:36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于2005年12月印发实施,在指导全省应急工作中发挥了纲领性的作用。随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的深入,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工作,亟需修订。一是党中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深入推进。二是机构改革后,我省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已进行了再造重塑,相关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三是原总体预案在实践中也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难以区分、风险防控管理责任模糊、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体制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2019年,省安委会将总体预案修订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省应急厅组织开展了预案修订工作,在充分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合法合规性审查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委审定, 2020年8月6日,省政府印发《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在修订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责制,强化各级责任。二是坚持底线思维,针对灾害风险,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应急准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机制,解决原总体预案实施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四是坚持明确各方责任,压实各类突发事件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五是坚持综合协同应对,明确省级和地方组织指挥机构,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督促落实等方面作用。六是坚持突出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等方面作用,加强队伍、物资装备、科技和财力支持。同时,总体预案在修订后取消密级全文公开,以广泛有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主要内容

新《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分七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响应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系统建设等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省级层面、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专家组等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第三部分是防范应对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置、恢复与重建等内容。第四部分是应急准备和支持,包括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保障、科技支撑等。第五部分是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估修订、宣传和培训、责任奖惩要求。第六部分是附则,明确预案实施与解释事项。第七部分是附件,明确专项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应急保障牵头支持部门。

四、创新举措及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1.总体预案的定位。是我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性制度文件,是新时代应急工作的重要抓手。

2.组织指挥体系。省级层面,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省政府是全省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领导机关;当发生极端性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由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总指挥部,统一组织应对工作;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地方层面,县级以上政府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是本辖区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领导机关;专项指挥机构承担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现场指挥。在指挥权方面,规定上级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下级政府先期成立的指挥机构纳入统一领导,现场各方应急力量要接受统一指挥。

4.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将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分别由市、县级政府组织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组织应对(其中,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省政府应对能力的,以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报请国务院及国家相关牵头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省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可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一级响应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必要时报请国家组织指导协调);二级响应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三级响应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具体响应分级在相关省级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5.关于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负有“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据此,明确地方各级党委领导责任,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

6.关于应急管理“三大系统”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将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三大系统”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突发事件应对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全过程提供高效支撑。

7.关于风险防控。要求各级政府健全落实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机制,落实风险隐患巡查、突发事件报告等职责。

8.应急保障。明确交通运输、医疗救治、通信、抢险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并明确牵头、支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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