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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006-00034 组配分类: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市发改委重新审批宁国市文化展示中心图博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文号: 发改审批〔2020〕97号
生成日期: 2020-06-17 发布日期: 2020-06-17
市发改委重新审批宁国市文化展示中心图博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17 16:35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国市华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重新审批宁国市凤形新区文化展示中心(图博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悉,该项目我委已审批项目建议书(发改审批〔2017〕110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审批〔2017〕118号)。现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年第5号)、宁国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年第15号)及你单位要求,经研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审批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根据你单位申请,该项目由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
项目代码为:2016-341881-87-01-010046。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国市凤形新区,凤二路与滨河路交口。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图博馆一座,规划用地面积21.7亩,建筑面积1851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64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绿化、道路及广场硬化、给排水、供电、消防等辅助设施。
四、项目建设期3年。
五、项目估算投资2212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政府投资及社会资本投资。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应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节能、环保措施。
七、请据此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条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八、原批复文件“关于宁国市文化展示中心图博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审批〔2017〕118号)、“关于宁国市文化展示中心图博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投资〔2018〕23号)同时废止。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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