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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101-00104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宁国市民政局“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06 发布日期: 2021-01-06
宁国市民政局“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10:28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十三五”时期宁国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是全面落实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期,是经济增长模式转换的攻坚期。宁国民政围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宁国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发行福利彩票4.68亿元,筹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779.5万元用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残疾人保障体系和老年人福利制度全面建立。2019年全市保障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6478人,发放补助资金468.8万元;发放高龄津贴1.15万人,资金425.63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城区287名居家困难低收入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发放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880人共386.1万元;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全市现有各类养老床位3842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4张,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三是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共发布27项安徽省民政地方标准,其中养老机构危险源识别与控制规范、养老机构修养人员心理护理规范作为全国行业标准立项,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市社会福利院改革改制工作和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等持续推进,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市社会福利院提升工程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城乡低保全面统筹。20177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乡低保认定条件、申请审定程序、管理制度、保障标准等方面全面统筹并轨。20183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并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低保核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建立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标准逐年增加。截止2019年12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6229户7985人,保障标准为月人均590元,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63亿元。二是规范特困人员供养对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实行系统平台信息化管理,规范特困人员审核审批,加强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动态管理,开展特困人员清理核查,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合法权益,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建立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标准逐年增加。截止2019年12月,全市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117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55元/·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78元/·人,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累计发放生活救助金6933.2万元。三是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大资金投入,科学确定救助标准,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明确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要求,将家庭成员因病、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其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共实施临时生活救助5201户次,发放救助金529.55万元。四是核对机制全面建立。20169月,宣城市民政局整合人社、税务、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建立了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信息系统。我市成立了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保障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平台建立至2019年12月,共核对各类申请救助对象57914户次132096人次。

——地名管理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地名设标工作,为城区55个老旧小区和103条背街小巷设置了199块地名标牌,为19个乡镇(街道)、102个村设置了107块村镇地名标牌,在全市63个村设置了5万余块农村住户门牌。开展城乡地名标牌专项整治,26条道路52块不规范地名标牌进行了整改、对51条没有地名标牌的道路增设了143块地名标志。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市共采集11大类64个子类各类地名信息6182条,全部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大力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编制出版了《宁国市行政区划图》、《宁国市地名文化集锦》,编制的《宁国市标准地名录》正在审核中,即将正式出版。完成了宁国市与旌德县、泾县、广德市、浙江省临安区、安吉县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加大边界纠纷调处力度,有力维护了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全市累计登记各类社会组织355家,通过不断健全规章政策、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法等措施,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功能明确、政策完善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

——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登记合格率100%。市婚姻登记处首批被民政部授予“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被省妇联授予安徽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殡葬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全市遗体火化率继续保持100%。加大了殡葬基础设施投入,全市102个行政村,在用村级公益性公墓126处,实现了村级公墓的全覆盖。投资1050万,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30亩及骨灰堂项目,预计2020年投入使用。大力推进新增骨灰集中安葬工作,建立了骨灰管理跟踪制度,全市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率超过80%。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市救助管理站按照三级站标准进行建设,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一体,人员、设施配备齐全。2016年至今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582人次。

——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能力设施逐步完善,全市102个村、18个社区全部建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32平方米二是服务内容逐步丰富。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打造了一批高标准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增设各类便民服务设施,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办事流程,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社区公共服务扩大覆盖,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服务蓬勃开展。三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每年举办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职业水平考试,按照初级100元/月、中级200元/月、高级300元/月标准予以职业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业社工人才及社区志愿者数量不断增长。四是信息共享正在形成。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逐步普及,西津街道凤凰社区、南山街道白云社区等积极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并逐步推广,信息化与社区服务深度融合,提高了公共服务便捷性和群众办事满意度。五是体制机制持续创新。社区多元主体广泛参与,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初现雏形,社区协商工作成效明显。六是村民自治持续深化。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协商示范点”创建活动,西津街道金桥社区、港口镇港口村被评为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港口镇山门村、梅林镇对山村分别入选全省第一批、第二批社区协商示范单位。2018年9月,顺利完成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在选举中继续实行“三项制度”改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二、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三五”期间,民政部门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践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服务力量不足。民政工作是一项关乎困难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性工作。近几年来,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增多,民政工作已由传统的十余项职责增加到三十多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编制却未增加。救助对象核查、走访联系制度、救急难制度等工作都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基层工作人员负担重、压力大。二是基础服务设施比较薄弱。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是民政工作的基石,是民政部门为社会、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的重要阵地。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十分强烈,不论是我市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是城乡社区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殡葬服务管理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离群众的需求都有很大差距。三是民政对象需求不断增长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汇集,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涌现,特别是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趋势,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

三、“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的任务

(一)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1、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建设。根据养老市场需求,统筹做好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实现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护理能力建设,实现标准化医务室100%全覆盖,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并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医疗护理补贴制度;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实现城市社区100%全覆盖,每个乡镇覆盖2-3个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和政府补贴制度,鼓励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社区养老服务统一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争取实现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统一标准、统一运营。

2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稳步推进市社会福利院公司化运营改革,逐步探索发展医养结合、社区养老及居家养老等业务;实现80以上的农村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管理,在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的同时,满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制,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十四五”期间力争打造一个智慧养老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一家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和一家省级智慧社区示范养老服务示范项目;继续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扩大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保障标准。

3健全养老服务管理机制。建设全市养老机构监管平台,加强养老机构和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的日常监管力度;建立星等级与运营补贴挂钩制度和运营补贴绩效管理制度,有效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定期组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员持证上岗率100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保障制度,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完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志愿服务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行集约化运作、项目化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建设。

4、补齐养老服务体系短板。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完成霞西等乡镇(街道)敬老院扩建、迁建工作;建设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中心100张床位,失能失智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加大养老项目招引力度引进全国知名养老、医护等机构,围绕健康养生、医疗保健、休闲度假等产业功能布局,实现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

5、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全面运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规范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二)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1、完善救助政策。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量化确定机制,建立有利于保障不同困难人群的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完善各项救助政策,探索制定与家庭规模、结构相对应的救助标准和与促进就业政策联动的救助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医疗、教育、住房等单项救助政策的范围,逐步体现救助政策的“梯度效应”,完善核对平台系统数据,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凡救助、必核对”要求,体现公平正义的救助理念;注重做好救助与其他保障政策之间的有机衔接。

2、改进救助手段。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数据库,完善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整合民政、应急、医保、教体、住建、人社、工会等相关部门的救助资源,探索跨部门信息共享的办法措施,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互联网+救助”,使困难群体公平享受救助待遇。不断推进和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深入实施,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三)加强区划地名管理

适应城乡规划体系布局要求,科学、合理、适时调整行政区划,促进城乡规划与行政区划相协调。加大力度,全面完成乡镇地名标牌和农村住户门牌的设置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加强边界线联合检查力度,实现对行政区域界线的长效动态管理。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适时编制出版标准地名词典、标准地名志等地名成果资料。

(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培育发展居民服务类、文体活动类、公益慈善类、参与基层治理类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十四五”末,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3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有效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

2、创新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有形”向“有效”转变,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公益”服务品牌建设。探索采取居民点单、民政局派单、社会组织接单、群众评单的“四单”服务模式,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和关爱帮扶活动。着力破解为困难群众服务供需脱节的难题,实现社会组织在时间、空间和内容上与服务对象的无缝对接,增强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3、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进一步压实社会组织双重管理的监管职责,不断规范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力争“十四五”末,90%的社会组织每年年检前进行专业审计。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不规范问题集中排查整改、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等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多种方式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4、推动社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依托,注重社会组织孵化、赋能作用,不断引领全市社会组织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推动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政策,力争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项目进行归口管理,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增强社会组织的活力,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意愿和能力。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适应现代社会管理和社会文明进步发展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改革,为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1、不断深化殡葬改革。一是全面推进惠民殡葬,惠民政策覆盖面达到100%。二是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车辆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殡葬服务能力水平。三是持续推进新增骨灰集中安葬工作,新增骨灰公墓集中安装率达到100%。四是大力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引导群众丧事简办、文明治丧。

2、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规范执法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有序透明;完善办公设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登记管理队伍建设,树立婚姻登记机关良好形象。

3、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建立健全由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教育、公安、卫健、司法、财政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牵头协调、监督管理,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摸排走访建档工作,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监护兜底职责。

4、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转型升级。在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基础上,强化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

(六)创新城乡社区服务实效

1、推动形成互联、互动、互补的治理格局。深入推进政治、德治、法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促进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村(居)民自治充满活力,群众自治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专业社会工作队伍逐步壮大,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2、加快构建多元、多层、多样的服务网络。社区服务日益完善,建设一批服务大众、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会服务和福利设施,健全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形成覆盖全体社区居民、内容完备、机制灵活、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体系。

3、全面打造安全、便捷、宜居的新型社区。在总结全省及我市智慧社区试点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广科学、实用、高效的智慧社区建设模式。通过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与健康、卫生、体育、教育等其他智慧系统互联互通,力争社区所有公共服务进入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同时在养老、家政、生活服务等领域与线下实体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商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多种品牌社区服务。

4、基本健全协调、协作、协同的民政工作机制。增强民政工作的开放性、融合性、科学性,提高民政综合统筹能力,形成综合协调有序、部门协作有力、社会协同有效的工作局面。

5、基层社会管理类指标。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率达100%以上;村(居)委会办公及综合活动用房达标准化要求;社会组织作用和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6个以上;社会工作者数量达600人以上;社区志愿者人数达2万人以上。

6、基本公共服务类指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机构规范建设达标率100%以上,实现社区“下楼工程”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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