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度。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森林防灭火责任延伸到村、到组、到户,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包保制度,将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坟头、人头,真正做到“山有人包、路有人守、坟有人看”,盯住重点卡口,管住重点人群,看住重点林区,构筑起严密的群防群控森林防灭火责任网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通知》(皖森防办明电〔2020〕12号)要求,制定宣传教育方案,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要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频次,运用新媒体,搭建新平台,切实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宣传月、宣传周活动,采取“五个一”的形式(林区召开“一次森林防火宣传动员会”,林区主要交通路口设立“一块大型森林防火宣传牌”,林区重要集散地散发“一份森林防火宣传单”,林区每家每户致送“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林区每个中小学宣讲“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等),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迅速掀起森林防灭火宣传热潮。要在风景旅游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的醒目位置和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加设固定宣传碑(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刷新宣传标语,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民防火浓厚氛围。
三、严管火源,消除隐患。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森防办明电〔2020〕13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高位推动、务求实效,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要对火灾易发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等敏感地带,严格落实各项火源管控措施,严防死守、不疏不漏,做到村不漏山、山不漏人,从根本上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要从严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违法行为,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管理,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林内林缘坟地、林区旅游道路等重点部位,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护林人员,加大巡护力度,确保火源不入林、火种不上山。在冬至、元旦、春节等防火关键节点和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要强化巡查检查,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防控,杜绝火灾发生,确保林区和谐稳定。
四、完善预案,严阵以待。
五、严格值守,规范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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