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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010-00012 组配分类: 备灾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上报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名单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0-20
关于上报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名单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0 11:44 来源:宁国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推进防灾减灾工作科学发展,根据省、宣城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宁国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工作要求,结合历年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完善现代减灾救灾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发展。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居民避灾自救和互救技能为重点,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全面推进社区综合减灾组织体系、工作机制、队伍建设、预案制度、物资储备、宣传教育等各项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城乡社区综合减灾整体水平。

  二、创建任务

  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原则上推荐不少于一个城乡社区(村)参加本年度创建活动。

三、创建工作安排

  为科学有序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现将各阶段的主要工作明确如下:

任务部署阶段。4月底前,根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管理办法》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各地根据创建标准评分表开展排摸考评工作,确定上报符合要求的城乡社区(村)名单。评估推荐阶段。8月上旬前,市应急管理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对申报社区开展资料和现场评审,评估社区创建工作情况,完成本级审查后,推荐申报参加全省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组织实施阶段。9月底前,各地对照创建标准,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整理申报创建材料,完善完成自评表和创建工作申报表。省市验收阶段。10月中旬前,接受省及宣城市组织开展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符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条件的报应急管理部、国家地震局、国家气象局审批,并组织开展网上申报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是救灾减灾工作的终端,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是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社区综合减灾能力而开展的一项具体工作,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灾害防治体系的重点工作之一。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成立工作队伍,确定创建单位,明确创建任务,努力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打造成为民服务的品牌,建设成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减灾工作的重要平台。

  (二)把握创建标准,落实具体措施。要按照民政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印发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民发〔201820号),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创建活动方案。要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努力提高社区居民减灾防灾意识,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感。

  (三)明确创建思路,做好申报工作。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是全面加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的迫切需要。各地要综合考虑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的推进速度,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在防灾工作开展较成熟的城乡社区(村)进行试点,并利用示范社区的辐射作用,指导、带动其他城乡社区(村)防灾减灾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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