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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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发改委(粮储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职能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22 发布日期: 2021-02-22
宁国市发改委(粮储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职能清单
发布时间:2021-02-22 16:54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法定依据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1 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机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负责重大项目和政策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组织或参与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定”方案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6、发布实施。
1、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5、合法性审查函。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2 负责受理和办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把好受理、初审、审核和审批关;审查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调整、初步设计等。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皖政〔2017〕49号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 1、材料审核;
2、批复拟稿;
3、合法性审查;
6、公开公示。
1、批复拟稿;
2、领导批示。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按要求开展公示
3 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定”方案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7、发布实施。
1、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6、合法性审查函。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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