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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008-00034 组配分类: 专项整治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港口市场监管所:“三严格”开展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21 发布日期: 2020-08-21
市场监管局港口市场监管所:“三严格”开展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0-08-21 16:55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持续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打赢我省长江(安徽段)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8月17日起,港口市场监管所在辖区范围内以“三严格”扎实开展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要求辖区餐饮民宿、农家乐等经营户一要严格落实国家明令禁止经营野生动物、长江鱼鲜等有关规定,不采购或销售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二要严格排查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食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留存水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进货凭证;三要通过严格监管,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市场销售非法捕获物、违规发布广告或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厉查处。

该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场所店面招牌、牌匾、菜单、宣传单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以“野生江鲜”、“长江野生鱼”、“水阳江野生鱼”、“青弋江野生鱼”为噱头进行宣传,有无经营“野生江鲜”、“长江野生鱼”、“水阳江野生鱼”、“青弋江野生鱼”等相关菜品。并向广大经营户耐心宣传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要求经营户严格遵照“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承诺书”上的内容。

该所将“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做为工作目标,通过持续整治规范,将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并引导教育广大消费者爱护长江“母亲河”,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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