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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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007-0003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07-13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13 10:02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李艳林、戴超、汪令祥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实行财政项目预算管理与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同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牢固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加强财政项目预算管理。一是前期谋划。各部门根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规划,提前研究谋划本部门下一年度特定目标类支出需求,开展项目评审论证,根据评审报告和相关支出标准测算分年支出规模报市委市政府批准。二是预算编制。项目预算安排的原则是民生工程、专项资金和经常性项目优先安排;一次性项目中的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新增重大项目、结转项目优先安排,一次性项目中其他项目根据财力情况,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安排,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三是预算执行。政府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财政部门及时批复到各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主管部门不得自行调整。执行年度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调整预算的,按照部门预算动态调整管理程序报批。在部门限额内属于预算科目之间调整的,由单位报财政部门审核办理;在部门限额内属于部门项目之间调整的由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办理;对于政府新出台增减支政策,确需增减部门支出预算的,由部门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在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限额内,按照追加程序办理。四是结转结余管理。每年12月末,对项目已结束不需要支付的结余资金,由单位申请,财政部门全部给予追减指标、计划, 2019年末市本级共调减指标计划2458万元;对部分项目需要下年度初支付的,财政部门予以结转,2019年末共市本级共结转936万元。

当前,我市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与党的十九大对预算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相比、与市委市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对财政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为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质量,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早启动预算编制,延长预算编制时间,扩大预算编制周期,常态化地开展对部门财务人员和项目人员的预算编制培训,调动部门全员参入预算编制,提高部门编制预算的水平。二是加强与部门沟通。积极与部门对接,特别是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主动上门沟通,提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做到项目与资金精准对接。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绩效综合评价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和国家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连续出现负增长,与此同时,财政支出刚性支出越来越大,财政运行风险因素累积,财政可持续性面临诸多挑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财政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联系单位:市财政局预算科

联系电话:4110067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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